109.第一百零九章.好心人

王老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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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一向早起的徐羡却没有按时爬起来,反倒是平时比他晚起的林阵先起了好几个小时。

    倒不是因为他还有少年心性,即使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争强好胜,而是因为跟小海约好了的,只要是对方有空的时候就跟他一起去海边没有人烟的地方吊嗓子。

    “要想在台上唱得好,先要到一处偏僻无人又很开阔的地方吊嗓子才行,在那儿唱的四下里都听见了,一上台准能红。”小海如是说,别看他年纪小,说起专业来倒是头头是道,脸上更是洋溢着自信的表情,跟谈论别的事情时那种有些内向的样子相去甚远。

    “为什么非要选在开阔的地方呢?可以的话,我觉得租一个练功房,或者干脆在家里也可以啊。”林阵不解地问道。

    在外面唱的话,虽然这里远离都市,但也未必不会被人拍到,在新剧没有宣传之前,林阵并不打算节外生枝,更何况小海现在还是学生,也需要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不太好过早的接触媒体,怕他分心。不过林阵问话的时候还是很尊重这个小顾问的——人家年纪虽小,却是这方面的专家呢。

    “因为室内有拢音的效果啊,而戏台子则是半开放式的,如果搁在以前庙戏兴盛的时候,来看得人简直堆山填海的,那时候一登台,凭你在屋子里唱得再好,在那么嘈杂的地方只怕也要哑一些,所以从一开始就在开阔的地方唱,唱的嗓子都开了,再吵的地方也不怕,一开嗓,满座皆惊。”小海非常专业地回答道。

    当看到林阵恍然大悟又非常赞许的表情的时候,男孩儿才收敛了自己顾盼神飞的样子,好像个普通粉丝近距离接触偶像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来的那种小鹿乱撞的神情。

    经过了这一次的谈话,林阵对于徐羡介绍了小海做兼职顾问觉得实在是太明智了,当年自己小时候跟过几天戏班子时好像也听说过这种说法,不过年深日久多半记不得,现在听到小海提起才又有了一点印象,看来这孩子的基本功是相当扎实的,从此以后果然小海一有空,林阵就会早起跟他到他练功的“秘密基地”去进行基础训练,当然今天也不例外。

    不过当林阵回到家里又准备好了给徐羡的早餐和便当之后,进入卧室一看,这货竟然还把自己裹在双人羽毛被里睡成了一只蚕蛹,戳醒他的心都有了。

    “喂,你这家伙要睡到什么时候,不是说好了今天开始去岛上书店码字的吗?”林阵觉得自己的一片苦心喂给了这只二哈,虽然动作不太雅观,幸而是在自己的卧室里不会有人看见,伸出了线条漂亮的小腿,照着徐羡的屁股就踹了下去,当然力道还没到射门的程度,只能踹醒,不会踹死就对了。

    “唔嗯,再睡一会儿。”被窝里由徐羡本体构成的大鼓包被踹之后汩涌了几下,继而发出了不满的呻|吟。

    “徐三岁,几岁了还撒娇?快点儿起来,我带你去书店里喝杯鸳鸯就不困了。”林阵看着徐羡化身的蚕蛹缓慢地朝着自己相反的方向移动着,一面在心里圈地自萌,一面毫不留情地上手掀翻了棉被。

    结果徐羡被掀了个四脚朝天,修长的手指依然蜷曲着,维持着刚才捉住被窝的样子,鼓着个包子脸,好像是在耍赖,又好像是在索吻。

    “起来啦,你平时这个时间不是都在码字了吗?为了避开陪桔子玩耍和给我煮饭耽搁的时间,我都知道的。”林阵被徐羡这么萌的样子弄得没了脾气,坐在床铺上轻轻地戳着他光洁的额头,伸出手指玩弄他额前垂下来的几缕头发,语气很温文地说道。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每个春夏秋冬~”徐编剧似乎觉得再漂亮的言辞都不足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干脆一仰脖子嚎了起来,唱起了上个世纪曾经流行过的老情歌。

    “要分开这么久,一想起来就不想动了。”徐羡不嚎了,忽然睁开眼睛,抬起胳膊,手速很快地勾住了林阵的后颈,把他的头压迫到了自己的眼前,两个人的头呈直角形地错落着,来不及摆正姿势,互相亲吻着对方。

    ……

    渔船上,徐羡看着差不多把自己裹成了一只木乃伊的林阵,忍不住笑,那笑意里带着些亲昵的成分,让透过太阳镜看到这个doge脸的林阵气不打一处来。

    叫他起床的代价就是自己也要重新再起一次床,林阵的心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自己又不是十几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原本以为可以抵得住这只大妖精的诱惑,看来他的道行尚浅,敌不过这个男狐狸,反而惹了一身的草莓。

    “小心点儿,早晨路滑。”

    两个人下了船往海上书店的台阶上走过去,林阵忽然觉得晚来一会儿误打误撞是对的,如果更早一点儿的话,雾气也许更多,台阶上湿滑,对于徐羡这种不太方便的人来说就比较难走了,这会儿雾气散去太阳出来,倒帮了他们不少的忙。

    两个人互相扶持着拾阶而上,谁都没有发现在上面两截儿台阶中间两三个平方歇脚的地方有人站在那里,似乎是看到底下有人上来,看得出徐羡的腿脚不太方便,所以并不急着从他们身边挤过去,而是耐心地等候着两个人上到比较宽阔可以转圜的地方再与他们擦肩而过。

    林阵和徐羡直到还差两三级台阶的地方才看到上面比较宽阔的台面上有人在耐心等待,赶紧往上紧走了几步。

    “不要急,慢慢来。”等待的人声音非常温润,听起来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应该是个谦谦君子的人设。

    “谢谢。”徐羡出言道谢,林阵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抬头看了那人一眼,对方也带着太阳镜,包裹得挺严实的,这倒不一定是也跟林阵有着相似的遭遇,只不过是因为岛上的海风和山风都比较强烈,昼夜温差也很大,所以当地人和有经验的游客也很注意防风防晒的缘故。

    “这位先生,麻烦回神哦。”

    徐羡伸出手来在林阵的眼前晃悠了几下,才成功地让他收回了一直目送刚才那个好心人下山的视线。

    “你男朋友在这儿,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围观其他位先生不太好吧?”明知道林阵没有那个意思,徐羡还是鼓起了脸颊,还别说,最近被林阵照顾得稍微有肉的脸颊鼓起来显得竟然有些青少年般的圆润了,鼓起了包子脸倒是挺可爱的,还真像是个很会吃醋的男朋友。

    “别闹了,不过……我觉得那个人的声音有点儿熟悉。”林阵沉吟了一下。

    “哦,说起来好像是帝都口音,不过普通话非常标准,几乎听不出来,是不是思乡情切?”经过林阵这么一说,徐羡也想起刚才那个人的声音并不是当地人的口音。

    “嗯,可能吧。”林阵点点头,反正现在追究也来不及了,如果因为这一点点的熟悉感追下山去的话,人家肯定会觉得自己这个人很奇怪吧,还是算了。

    ……

    书店里,徐羡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小李老师——也就是现在的店员小哥送来的鸳鸯,大口大口地喝下去之后,果然整个儿人就好像潜伏在海平面以下的太阳一般,一瞬间跳出了海面,喷薄而出,完全清醒地散发着光和热。

    “哦?你们刚刚遇到好心人啦?没准儿就是我们老板,他有时候会过来看看,不过不住在胶囊旅馆里,在当地也有房子的。”店员小哥听说了他们的遭遇之后想了想说道,这个时间来书店的人并不多,按照时间来推算的话,非常有可能是自己熟悉的两拨人遇到了。

    “原来你们老板人这么好。”徐羡几乎一口气把鸳鸯干掉了,用杯底对着店员小哥,虽然嘴上说着一套话,那个表情很明显是在求续杯。

    “嗯,他人特别好的,在这里工作完全不会有压力。”小哥点头,一面拿了空杯子到吧台那边去帮徐羡续杯。

    “听小李说这里的老板也是个文学爱好者,如果他以后常来的话,也许你们可以谈谈。”林阵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位好心的先生有点儿好奇,除了亲近的人以外,他基本上偏向于面瘫风格,今天的破例倒是让徐羡也觉得有点儿好奇了。

    “你对这位好心人倒是在意的啊?”徐羡笑着说,不过因为没有在开玩笑的关系,语气里倒是一点儿吃醋的意思也没有,他这点自信还是有的,他们家林阵又不是花痴,放着处了这么久的男朋友不要了,对一个大叔一见钟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