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不敢思量

厌世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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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顾莲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事情,深刻的知晓了白恒远真是个要了个命的乌鸦嘴。

    下午的行程走的磕磕绊绊,竟连着遇上了三拨骷髅,众人的神色越来越凝重,魏宣跑去炮制药水——顾莲觉得应该是毒药,剩下两人开车,两人修炼,都是肃穆以待。顾莲不好添乱,又觉得无事可做很于心不安,便殷勤的换着茶水,敲了一下午的核桃。

    到了晚间,更是多添了一个人值班,严阵以待。顾莲盘腿坐在自己屋里,望着外面暗蓝的星空,只觉阴风阵阵,叫人胆颤。

    她早早歇下,却怎么也睡不安稳,翻来覆去半晌,把毛巾披上御寒,手里拿着魏宣给的两瓶药水,自个儿蹑手蹑脚的走到大巴门口,按了指纹开门下车。

    门口是陈志,异常警醒,在她打开门之前就已经睁开眼睛冷冷看了过来。顾莲悄声道:“我可以在外面坐会儿吗?不捣乱。”

    “睡不着?”陈志看了她半晌,手从剑柄拿下,淡淡道。

    顾莲一喜,关了门,用力点头:“感觉周围……怪怪的。”

    陈志一笑:“你倒是敏锐。”

    顾莲小心坐在地上,身体靠着车壁,惊讶道:“真有这么回事?”

    “看着吧,等天亮了,那些作怪的也该出来了。”陈志轻声道。

    顾莲乐了:“我以为骷髅什么的都不喜光,喜欢夜黑风高的打劫呢。”

    “骷髅也需要歇息,我曾有一次任务,路边遇上一只倒地的骷髅,我全没当回事,在旁边歇下了。”陈志顿了顿。

    顾莲对骷髅的事情感兴趣极了,捧场道:“后来如何?”

    这姑娘真不知道是胆儿大还是胆儿小,陈志不由瞥了她一眼,道:“太阳刚升起来的时候,吸足了一夜月光的骷髅站了起来,直接向我奔过来,好在我一直警惕着,没敢睡死,才把它砍下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小看任何骷髅骨骸。”

    顾莲想象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若刚来的三天,她也碰上这种事,估计以她睡得跟猪似的睡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当下背脊窜上寒意,她叹息:“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养出这种宝贝玩意儿的,有生命有感情有头脑有组织,比起人也就差了一张皮。”

    月牙小小的,暗黄卑微,被满天的繁星压迫的黯然失色。晚上总是凉的,风也是干的,吹拂在身上,却难得清明。周遭没有虫鸣鸟叫,两人一长一短的谈话有一种难得的闲适。

    陈志静默半晌,忽然道:“你给我讲讲你们那儿的事吧。”

    顾莲一震,垂头半晌,笑着抬头看他:“你信我说的?”

    “为何不信。”

    “白恒远还怀疑着呢。”

    陈志淡声道:“他信不信,管我什么事。”

    那倒也是。顾莲想了想,究其原因,大约在她心中她还是个外人吧。不只是在他们五人团队,而是在这个世界。她,和所有人。

    摇头一笑,她眨了眨眼睛,仰头望着星空,那耀眼的星子直要把她眼睛看酸。她喃喃细语,描绘着她梦中的世界:“我家在北京,那里拥挤,忙乱,其实还俗气又土气,拜金又世俗,充满了高楼大厦和人海车流。小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秋天的大黄沙,可现在没了大黄沙,来了雾霾,到糟糕的天气里,人人带着口罩,跟生化危机似的,我一直策划着等我父母退休了,赶紧把他们送出去,免得夭寿。”她说到这里,嗤的笑了一声,无比自嘲,“现在想来,这里可不就是生化危机呢吗!”

    陈志没说话,顾莲却说开来了,停都停不下来,胸口有一股气,让她越说越快,眼睛亮得如星子一般:“我家也在高楼……冬天的时候,就算有暖气,我也冻得出不了被窝,有时洗完澡出来,我都给紧挨着暖气发抖才能缓过来。我平时不大爱出门,就喜欢在家里看看书看看动漫,学校就在不远处,每日骑车十分钟就能到,我们管的松,七点半起床都来得及。”

    “学校其实很无趣,上上课,吃吃饭,再上上课,中途瞅瞅小说,我又不爱集体活动,参加个社团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顾莲说着,忽然嘴唇抿出个柔和的笑容来,似乎回忆起什么好事情:“不过我有一段时间,天天都往围棋社凑。”

    陈志眼中光芒一闪,轻声道:“围棋社?”

    顾莲没料到还能得个捧场,心里高兴,越发没顾忌了:“对啊,少女情怀总是诗嘛……”她一顿,陡然想起现在什么状况,旁边倾听着的又是什么人,眼神黯淡下来,苦涩一笑,摆摆手,“嗐,我现在说这个做什么?”

    陈志却问道:“你喜欢他?你还想他吗?”

    顾莲本来还沉浸在朦胧又伤感的暗恋情怀,眼中充满了缅怀喜悦,闻言差点被口水呛到,一脸惊悚的转头看他。老天!这是她认识的冷面冷心茅坑里的石头般的陈志吗!快告诉她这货也被穿越了吧?

    现在什么情况?他他他,是在问她八卦吗?果然八卦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不对,近六千年来不变的传统啊!深受男女老少不同工种的喜爱!

    顾莲皱着一张脸,深觉鸭梨山大。其实吧,如果换个人,比如说范子凌什么的,那绝对是大众好闺蜜,聊八卦谈人生的不二人选,她能拉着他谈个一天一夜。换成白恒远吧,她也能勉强接受,毕竟双方不存在感情纠葛,就某种意义来说,他还算是她在这里最亲密的人,倒倒心里话换碗心灵鸡汤,也能抚慰一下被末日的瘴气荼毒的内心。

    可是!这是陈志啊!你八卦就八卦吧,可那刀削似的棱角分明的五官!清冷的跟匕首似的目光!这叫人怎么把一腔少女情怀娓娓道来!

    顾莲表示,男同学,聊八卦也是要有气氛的!

    可陈志还在看着她,双眼漆黑颇为专注,她莫名的紧张了一下,咽了口口水,宛如见到自家班主任午休时间抽冷子查默写,仔细思量起来。

    喜欢?这个词在一周之前,还那么让她悸动开心,不求能成正果,单是把那个清月似的男生藏在心里,时不时的悄悄品一品,就能尝出百种滋味儿,又甜又苦,一会儿打鸡血一会儿吃黄连。

    可是经历了这许多事,她只有四个字来形容:恍如隔世。

    不是不喜欢,只是太奢侈。

    朝不保夕,命如纸薄,步步谨慎,毫无自尊。

    日日讨好着陌生的男人,装傻装憨卖萌卖蠢,对白恒远的言语调笑和动手动脚不仅不能拒绝,还给欲拒还休,深恐惹恼了他,每到黄昏总会担心有人唐突,而白日又深陷未知的恐惧中,生怕被丢下、抛弃或者直接扔进骷髅群里。她感觉自己就像是没有穿着衣服,置身于他们中间,他们的目光带有笃定,他们把她看的低下。是保命?是讨饭?她已不知。她确然不是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只世事难说,打了一口井就习惯了不停取水,人一旦突破一次底线,以后就容易没有底线,但愿自己不要迷失心性,忘记本心,真正堕落。

    又怎可在舍弃一切,提心捏肝的时候,细细观赏她不染尘世的珍宝。

    她怔怔出神许久,而陈志也没有打扰。最后,她长呼一口气,笑着摇摇头,遗憾道:“不敢喜欢,也不敢想。”稍稍一碰,心肝肺都疼得要裂开。

    父母,好友,喜欢的人,和平的生活。

    统统不敢回想,只怕哪日尘满面,心如雪。

    陈志神色莫名,有着疤痕的手掌轻轻抚摸着膝盖,似陷入回忆之中,眼神怅惘。

    两人各自沉默,各自思量。

    听到狼嚎的时候,是凌晨四点钟,第一缕阳光已经破土而出,骄傲如涅盘之凤,只待翱翔。

    陈志蓦然立起,而另两人也发出动静,顾莲得到陈志的眼神暗示,飞快跑到歇息着的两人窗前敲击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