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五十四 米粥

卫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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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晚饭摆上来,李思谌一眼就看出了不对。

    食器碗碟换了,里面盛装的内容更换了。

    熬的稠稠的小米粥,闻着那一股香气就让人觉得有点站不住了。四样小菜也都素淡。郡王府开饭,大都脱不出两种风格。郡王喜欢美点细脍,郡王妃则讲究个珍奇异罕,总之都不是朴素省钱的主儿。上行下效,安郡王府在食膳一块儿上头抛费不少,比较朴素的菜式在郡王府的饭桌上看不到的,最起码在主子们的饭桌上看不到。

    象今天这桌上的素烧豆腐,清炒虾仁之类的,要是王府的厨子做,肯定不是这个作法。

    “这是……”

    “小厨房今天通了灶开了火,这两个是我做的。”阿青也没让人近前伺候:“听说府里设了好几处厨房。”

    “可不是,前后院的厨房加起来大概有四五个呢,各院还单有自己的茶炉子。”

    说是茶炉子,其实也就跟小厨房没什么差别了。

    既然可以从府里支领炭、茶、糕点、补品、药材这些东西,那再弄些菜蔬米粮也不是难事。就连萱楼住的姑娘们,也单有一个这样的茶炉房,象熬点燕窝粥,冲点藕粉,做个蛋羹什么的,可以不用单跑到厨房去要了。一来二去不但麻烦,还把时间都花了路上。

    所以阿青这儿也很顺当的弄了个小厨房,并不需要再为这事儿特意去向一家之主或是大管事们去商量请示。

    李思谌坐下来先喝了一口粥。

    米粥熬的恰到好处,小米费火,急火熬不透,须得慢火细熬,粥才能这样香醇稠软。

    李思谌以前没有察觉,现在一喝这粥,就想起在七家镇养伤的那段日子了。

    张家父女对厨房的活计都不精通,他那时候吃的饭食汤羹,多半都是出自阿青之手。

    尤其是粥,那阵儿可没少吃。

    当时吃粥吃的真是……套句坊间杂曲的话“嘴里淡出鸟来”。只想吃点有味道的。可是等他离开张家之后,却不知为什么,总是想起她煮的粥来。

    吃什么都觉得不是那个味儿。吃米饭觉得硬了。吃馄饨觉得咸了。

    尤其是累了,疲了,在外头奔波不得片空闲时,就想再吃一回她煮的粥。

    李思谌菜还没吃。先把粥喝完了,伸出碗说:“再盛。”

    阿青接过碗又替他盛了一碗。

    不过这一碗,他能缓着喝了,就着那嫩嫩的烧豆腐,还有甘脆弹牙的虾仁,这粥是越喝越有味。

    比什么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吃着都香。

    一个人吃饭总是没什么胃口的。阿青其实中午就没吃多少,但是这会儿看他吃的香,她不知不觉也跟着多吃了一些。

    饭后还有点心,是核桃酪。

    李思谌满意的接过来,闻了闻那股甜香气,由衷的说:“小时候倒是吃过……这都隔了多少年没吃了。”

    阿青主要是想着给他补一补。都说核桃补脑,他每天做的事必定既劳力又劳神,吃食上头再不精心补养着点,那天长日久的。人不就熬坏了?

    阿青却已经吃不下去了——她今天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不过男子和女子的饭量天然就有差异,她再来一个胃,也没法儿象李思谌那样敞开了吃。

    核桃酪挺好的,吃着省事,做起来却不怎么省事,先得把核桃仁剥出来,再泡水,把皮细细的捻去,这一步骤最繁琐。同样。做豆饭豆粥的时候,捻皮这个步骤也是最熬人的。

    阿青以前做当然都是自己慢慢磨,现在当然这一最繁重的工作有人接手过去了。

    核桃酪盛在琥珀盏中,别说吃了,光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不过盏并不大,对李思谌来说也就是几口的事儿。他都吃完了,看阿青那碗还没有动。

    “你不爱吃?”

    “我实在吃不下了。”

    李思谌忍不住笑了,索性把她那碗也端了过去:“那我替你吃了吧。”

    李思谌拉着她出去散步,今天天气晴得好,白天就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晚上也是月郎星稀,只隐约有几丝云影。

    星云隐隐,月光皎洁,园中花香浮动。

    阿青突然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花前月下了吧?

    “我不在家,你一个人闷不闷?”

    “有一点。”

    不过她也有许多事情要做。现在院子还没有收拾齐整,各样东西、箱笼、书本还都没有安顿好。

    “你要是想念岳母,就回去看看。”

    “那样不太好……”

    “别人说什么不用理会,日子又不是给他们过的。”

    “我娘也会说的。”

    呃……

    李思谌这下没话说了。

    丈母娘是万万不能得罪的,这个道理不用旁人来教,他自己就无师自通的领会了。

    他咳嗽一声:“那待我休沐,我陪你回去。你要是一个人闷,也别总待在屋里头,要不就叫思敏过来陪你说话,你们不是挺要好么?”

    “我知道。”

    “院子里的人事你随意安排。”李思谌手一撒,表示自己绝不干涉:“要是有不服管事的,你就交给郭妈妈去办,自己不用跟那些人置气。”

    “郭妈妈?”阿青想了想,点头说:“这两天我看了一下院子里的名簿,也见过郭妈妈这个人。她这个人倒是没有冒头多话。”

    很默默无闻的一个人,混在仆妇丫鬟之中一点都不起眼。

    然而李思谌却单点了她的名。

    这说明郭妈妈是个很深藏不露的主,李思谌既然说她可以用,那阿青就老实不客气了。

    有些话,有些事,做为刚过门的新妇是不好说不好做的。

    而她带来的人里头又没有这种精熟后宅门道的妈妈,那几个陪房主要是管着外头的事情,在郡王府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得力帮手。

    “好,那……多谢你了。”

    “谢什么。”李思谌趁势把她的手握住:“我们夫妻一体,说什么谢。”

    阿青低下头没说话。

    李思谌没听到她的声音。微微有点失望。

    不过妻子面皮嫩,想现在就听她说出他想听的话,是有些难。就算催着她说了。也没有趣。

    况且,就算不说,他也能够猜到一些她的心思。

    两人之间的静默,反而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李思谌拉着她的手往前走:“对了。你听岳母说起过石家的事情吗?”

    “说过,可不是不多。”

    因为吴婶本身就没在东平侯府待太久,她本是薛家的丫鬟,到石家的时间短,对石家也谈不上什么了解。她提起更多的是薛家,还有阿青的生母。

    吴婶并不怕多提起故主。阿青就会同自己离心了。正相反。她怕阿青不记得生母,所以尽己所能的想多告诉她一些。

    在吴婶口中,薛氏差不多是个十全十美的人物了,生得好,心灵手巧,温柔大方,待人也从无坏心。

    人们在叙述和回忆的时候,有时候不是有意夸大,而是记忆会自动的把往事和故人加以美化。就象影楼里的艺术照片,多少要PS一下,至少也得加层柔光。

    阿青相信吴婶说的话,但是她对那未曾谋面的生父和生母的确毫无印象,想到他们的时候,心里也会替他们的遭遇觉得难过,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了。

    “怎么想起来问这个?”阿青有些不解。

    李思谌略一思忖,有保留的告诉她:“我在想当初替东平侯府料理后事的人。如果不是至亲至近的人,在那种时候。不会有人甘冒风险做这样的事情。”一个搞不好,就会被牵连进来自身难保。

    在当时那种时局,已经没处讲理了,许多人就象疯了一样,而其他的人要么跟着一起被逼疯,要么就是被这些疯子灭掉。

    阿青想了想:“你是说,当初东平侯府除了我,可能还有别的人活了下来?”

    李思谌点点头。

    “你在查找这个人吗?”

    “当年旧事知道的人太少了,又过了这许多年,我现在还没有什么头绪。”

    “你……这件事会不会惹上麻烦?”对阿青来说,虽然她也想了解自己的过去,可是她更担心这件事会给李思谌带来麻烦。

    “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李思谌心说,其实知情人还是有的,就是人家不会张口。碍于对方的身份和情面,李思谌也不好软磨硬泡。

    更何况,这件事情现在扑朔迷离,如果真牵涉到皇上,那李思谌确实也不能硬着那股劲儿去犯天子之忌。

    他和阿青说起一些有趣的见闻。

    “……有一次我到放生池边上,看着不知道哪里来的一只花猫蹲在池边的石头上,想伸爪去捞放生池里的鱼吃。放生池说是池,其实是个大潭,又有活水,只有人往里放生,没人去捕杀,有的鱼甚至身长三尺。别说那猫够不着,就是够着了,是它吃鱼,还是鱼吃它呢?”

    阿青果然被逗笑了:“我不大去放生池,下次去真要好好看看。”

    她一笑,李思谌讲的更起劲了。

    “都说人气旺,草木之气也会跟着旺盛。这话一点不假。御园里的茶花虽然有花匠精心养护,开出来的花总有一种孱弱之态。可是神光寺前的茶花,乃是信徒所种,僧人们也没有去怎么打理过,顶多就是除除杂草,可那茶开的满株都是,远远看去有如云霞。都说是神光寺有人气,有佛光,所以花也比别处的旺盛。”

    阿青点头:“我也发现了,万佛寺后面的梅花也生得特别好。”

    僧人虽然也会照管那些花木,但绝没有自家花匠照看府中的花木那样精心,因为和尚的本职工作不是伺候花。可是一边是精心照料,一边是野生野长,府里的就是没有那佛寺前的好。

    所以地气、人气之说,也是有道理的。

    “那这院子的花,开的其实也不错啊。”

    “以后会越开越好的。”李思谌心里是这么想的,嘴上也就这么说了出来。

    夫妻俩散过步,阿青白天已经练过字,就拿起针线来做,李思谌写了两篇字,过来看她做活计。

    这是给他做的,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来。

    “给我的?”

    阿青点头,还说:“我是拿着你原先的袜子比的大小剪的,你脱了鞋让我再比比看。”

    这袜子不比别的东西,衣裳做大了还能凑和穿,袜子作大或是做小了,脚可吃不了委屈。

    李思谌十分配合的把鞋袜脱了,让阿青拿着一只完工了大半的袜子在他的脚底比量了一下。

    李思谌笑微微的看着她认真的扯着袜子丈量他的脚,感觉自己这只脚从来没有这般享受过。

    “还好,”阿青松了口气。

    要是大了还好,可以在脚趾那里再截短一点。要是小了……那就没办法了,连想送给别人穿都不大可能。

    因为吴叔和小山的脚都挺大,比李思谌的大,这李思谌要是穿着小的袜子,他们更不可能穿得上了。

    李思谌看着那只做的很是用心的袜子,忍不住加提了个条件:“我看京里近日来,都流行带一种头巾,后头带坠角,正中一般是嵌玉或是镶金珠的。”

    “你喜欢?”阿青也见过那样的头巾:“可我怕做不好。”

    吴叔没有那个喜好,他这人对花哨的东西从来都跟看不见一样。不光他,吴家的其他人的日子一样过的很朴实,就算到了京城日子过的舒服有下人服侍,也没有变得奢侈讲究起来。象这种头巾,阿青是见过的,但是从来没有做过——家里人都不戴嘛,做给谁?

    不过李思谌不一样,宗室子弟总是在仪表上要更讲究一些,而且他生的……比旁人好,戴这个一定也很好看。

    “那我回头试试。要是做的不好……”

    “肯定好。”李思谌赶紧捧场。

    阿青琢磨,回头让人去外面的衣帽铺看看,买一个回来当样子,依葫芦画瓢总不是难事。她的手艺这一两年没少做活计,比以前精进多了。就算不能做的比外头那种强,至少不比那样的差。

    男人穿着自家媳妇做的针线出去,有时候也是一种可以夸口的体面。(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