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雨过碧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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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乐园门口自然是人山人海,三伏天的晚上总要比白天凉快,所以游人反倒更多。司机师傅停好车跟着三四个福利院老师一起带着孩子们玩去了,杨一鸣沿着游乐园围墙慢慢走着。

    游乐园大门一侧不远处是自行车停放区,杨一鸣离着老远就看到那里围着一群人。他立刻调整了方向打算绕过去,看热闹是他最反感的行为。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远远地看着你,等着你出丑,然后哈哈一乐图个“热闹”。似乎这样能显出他的高人一等,能让他找到某种微妙的平衡,让他有种满足感,甚至是虚荣感。

    杨一鸣讨厌这样,如果在街边看到这种事情他总是远远绕开,今天也不例外,就在他从那群人旁边擦身而过时,人群里忽然发出嗡的一声,本来围的紧紧得人群一下子散了。

    透过散开的人缝,杨一鸣看到被人群包围的主角:那是个孩子,正哭得声嘶力竭,孩子的爸爸暴跳如雷地揪着一个人的领子,拳头眼瞅着就要抡上那人的脸了。周围的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就跟马上要血溅三尺一样。

    大夏天的,那么心浮气躁干什么,杨一鸣加快了脚步想要赶紧绕过去。他刚走过去两步,就忽然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呼,紧跟着一声闷响。杨一鸣斜眼一看,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那个当父亲的被掀翻在地,旁边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浅蓝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那人微微低着头,略长的发帘垂下来,杨一鸣只能看到他的线条利落的侧脸,和紧紧攥着的拳头。

    “你丫找死呢!”地上的男人翻身坐起来,毫不犹豫地就扑了上去。

    两人身材其实差不多,打起来不分伯仲,但是杨一鸣能看出来,那个年轻人出手非常重,全然不管对方怎么打,自己只闷头照着对方的脑袋下手。这是街头搏命斗殴的常见手段,打死一个不赔打死两个赚一个,一看就是街头巷战出身的小混混,保不齐拘留所都进出好几回了呢。

    杨一鸣这么想着,脚底下立刻迈步,一心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只是那个孩子实在是哭得声嘶力竭,似乎随时要断了气一样,于是他忍不住高声喊了一嗓子:“别打了,吓着孩子了。”

    旁边立刻有人搭腔:“就是就是,别打了,多大点儿事儿啊,再把孩子吓着。”

    这话似乎颇为有效,那年轻人立刻就住了手,而那个当父亲却趁机着着实实地一脚踹上了对方的小腹。

    年轻人瞬间倒地,整个身子蜷成了一团,周围的人又叽叽喳喳地往后退了两步,站着不动的杨一鸣无意间反倒被包围进了人墙内。

    “小伙子,你没事儿吧?”有人弯腰问。

    “该!”也有人恨恨地说,“谁让他下狠手的,瞧他打架那个样子,保不齐就是个混混。”

    “真瞧不出来,我瞅着他还挺斯文的呢。”

    “哼,都不是什么好鸟。”还有人看似颇中立地说,“那个当爹的也不怎么样,人家小伙子推着自行车,他儿子低头玩手机一头撞上去了,把那小伙子撞倒了还倒打一耙。”

    “就是,就冲着当爹的,这孩子以后也好不了。”

    ……

    周围嘁嘁喳喳一片议论声,杨一鸣厌烦得想简直“狗咬狗”,拔脚要走的时候听到一个人惊呼:“哎哎,出血了。”

    出血有什么稀奇的,这架打成这样出血简直太正常了。杨一鸣扫一眼那个当爹的,鼻青脸肿满脸是血,鼻血还在不停地往下流。他一边用手抹抹脸,一边赶过去又玩命地往那小伙子身上踹了两脚。

    小伙子闷声不响地受着,忽然出其不意地死死抱住了那个父亲的脚往怀里一带,就势一滚,当爹的立刻砰地一声摔倒在地。

    “别打了别打了,报警了啊。”围观群众终于发现这事态有点儿不对,有点儿不死不休的架势,于是纷纷开始嚷——可惜没人掏手机。

    旁边的小孩哭得已经快失声了。

    有几个胆儿大的小伙子弯腰去掰那个年轻人的手,又有人去拽那个当父亲的,费了半天劲儿终于把两人给拽开了。

    “警察一会儿来了啊,你们别打了。”一个穿得花花绿绿的大妈举着手机嚷,站在她旁边的杨一鸣冷笑一声,他非常清楚,这大妈压根就没报警,倒是给等着她一起跳广场舞的“小伙伴儿”打了个电话说要晚点儿到,看来是打算把这出戏看到底。

    所以,瞧瞧这几十号子冒着酷暑跟这儿看热闹的人,到底有几个真是古道热肠,到底有几个真是仗义执言呢?

    小伙子依然没能爬起来,在地上蜷作一团,那个当父亲的大约是有点儿怕了,几脚踹在腹部,万一有个内出血内脏破裂什么的……

    “呸,看在孩子的份儿上我他妈的不跟你计较,小子,长点儿眼啊以后。”那个父亲恶狠狠地啐了一口之后拽着儿子往人群外挤。周围的人瞅着这位满脸是血,眼睛都泛着红,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放他走了过去。

    地上那位急促地喘息着,慢慢翻个身仰面躺着,杨一鸣惊讶地发现这小子看着实在是眼熟:浅蓝色的衬衣黑裤子;眼睛闭着,两排浓密的睫毛静静地伏在脸上,脸上虽然蹭了灰土,额头上也有一片青紫,但是仍能看出来白净的肤色。

    他眼睛紧紧闭着,脸上的血迹看起来触目惊心,满头的冷汗一看就知道是疼的。

    鬼使神差地,杨一鸣弯下腰去问:“丁……那个……那个丁……”杨一鸣想,这孩子叫什么来着?

    丁子木毫无反应。

    “哎,你怎么样啊,疼吗,还醒着吗?”杨一鸣也知道自己问的有点儿二百五,可又不敢碰他,也不知道该问什么。

    丁子木的胸膛急速地起伏着,呼吸都有些吃力。

    杨一鸣耸耸肩站直身子,已经问过了就算仁至义尽了,本来也就是萍水相逢,犯不上给自己找这个麻烦,这会儿赶紧走,到姐姐家还能蹭上一顿晚饭呢,杨一鸣扭头就要往人群外挤。

    “哎,你认识他啊。”旁边热情的围观群众拽着杨一鸣,“这你朋友?”

    杨一鸣摇摇头,我连我七岁的小侄女都打不过,怎么可能认识这种大杀四方的凶神?

    “你不是知道他叫什么吗?他伤成这样你送他去医院看看呗。”

    “我不认识他。”

    “你怎么不认识啊,你还叫他名字呢。就送他医院看看呗,又不花你钱。”

    “花不花我钱不好说,反正肯定花不着你钱。”杨一鸣翻个白眼,正要开口反驳,地上躺着的人倒是慢慢坐了起来。

    “小伙子,去医院看看吧。”有人说。

    丁子木微微摇摇头,依旧垂着脑袋,杨一鸣低头看去只能看到一段白皙的脖颈。

    “你让你朋友带你去医院看看呗。”

    丁子木慢慢抬头起来仰视着杨一鸣,目光阴冷凶狠,配着那一脸的血污,竟然真的有几分大杀四方的凶意。杨一鸣觉得自己心跳忽然快了,头皮里都炸出一层冷汗。

    “我不认识他。”丁子木的声音平稳,不带丝毫感情,好像机器一般。每一个音都见棱见角,戳得杨一鸣有点儿冒火。

    自己长得就这么没存在感吗,明明前不久刚刚碰上过的,那瓶仁丹还在自己玄关的鞋柜上放着呢。

    丁子木撑着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扶起一辆倒在地上的自行车,支撑着自己慢慢往前走,众人如避蛇蝎一般往两边散去,立刻就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看着那微微弯着腰的背影,沾满灰尘和血迹的浅蓝色衬衣,和蹒跚但是坚定的脚步,杨一鸣忽然觉得那个头上顶着个哈士奇,有点儿畏畏缩缩的丁子木没准儿骨子里是头狼。

    独行狼。

    反正都是犬科动物,犬科动物有着狩猎天性,不管体型大小,凶起来都吓人得很。杨一鸣记得以前邻居家养哈士奇,又蠢又萌温顺得不得了,连当时还在读幼儿园中班的许筑鈞都天天追着它要求“骑大马”。后来有一次看到哈士奇跟两只流浪狗打架,那架势吓得许筑鈞从此不敢靠近它五米以内。

    就连小得扔在沙发上都看不见的吉娃娃都凶得要死,更别说豺狼之类的了,犬科动物真是奇怪的生物。

    杨一鸣沿着街道慢慢地走着,脑子里一路跑野马,只是丁子木那张满是血污的脸频频跳出来抢镜,弄得他都没办法好好思考狼和豺到底谁更凶一点。

    看来还是姓丁的那个凶神更凶,杨一鸣眯着眼睛想,他一个人就能把豺和狼全赶跑了

    杨一鸣站在路边等红绿灯,街边小店里蛋糕店飘来起司蛋糕的香味,瞬间,丁子木也好,豺狼也好,哈士奇也罢,统统在这个香气中烟消云散。杨一鸣觉得自己的肠胃饿得已经绞了起来,他想,不知道姐姐家今晚吃什么,要是好吃就打包一份带回去……不好吃也打包一份,这样明天又可以省一顿饭钱。古人说日三省吾身,杨一鸣颇以为然,“省钱省事省麻烦”三省很重要,凡事能省则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