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水中月似此星辰非昨夜

洛无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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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人心如城,也需要去进攻、去争夺,可打下一座城池只要拥有兵马、刀剑和搏命厮杀的勇气就能成事,对付人心却不行。

    晋王忽然感到一阵疲惫,这疲惫不是来自于身体,而是来自于内心。每天他有太多的东西要去衡量与取舍,每天他都要面对无穷无尽的烦恼与危机,一步走错,很可能就会满盘皆输。而他迫切需要的那个“回应”却迟迟没有来到……或者说,元夕之夜石拱桥上他曾无限接近过那个心意相通的“回应”,几乎触手可及,可惜一闪神的功夫,竟失之交臂了。

    晋王紧咬牙关,压抑住满心浮躁,两腮一阵一阵微微鼓起,笑得从容淡定却又略显狰狞:“念卿,今后若想差遣我做任何事,只管直接说出来就是了,不必费心算计,更不要损伤自己的身体。但凡你有所求,我是无不应允的!”

    “啊?”沈思不解地挑起双眉,实在没搞懂晋王所指为何。

    不等沈思发问,晋王已转身朝外走去。因走得太急,经过屏风处不当心被高悬的布幔缠住了肩膀,他带着怒火猛力一扯,不想将整片幔帐连同顶端的木制雕花隔断一道扯了下来,正砸在屏风上,只听见“喀嚓”一声巨响,屏风被拍倒在地,摔得四分五裂,霎时间搅起满室尘埃乱舞。

    闹出这么大动静,晋王只管轻掸了掸粘在袖子上的浮灰,看也没看那一地狼藉:“好好歇着吧,今晚王妃亲自下厨,为你准备了几样家乡小菜,稍后一道过去用膳。”

    他言辞虽然随意,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说完一甩袍袖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思愣在当场,眨巴着眼睛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王爷千岁虽不是什么温柔良善之辈,却从未在他面前大发雷霆过,甚至连说话也多是轻声细语的。相识将近一年,沈思已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某个习惯,只要面对晋王,他便是有话直说全无遮掩的,潜意识里好像有种莫名的底气,知道自己无论再怎么放肆任性,都会被理解包容,哪怕是出言不逊、行止不端,那人也会笑眯眯全盘接受。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今日也并未说什么过格的话,为何晋王会震怒至此呢?

    前来问诊的大夫和随行小童更是吓得“噗通”跪倒在地,头颈低低垂着几乎贴到膝盖上,生怕哪个举动不够恭敬,进而触怒主子惹来杀身之祸。

    室内再没别人,沈思无奈问那大夫:“他这是怎么了?”

    大夫根本顾不上回答他,只管领了小童一味磕头道:“王爷息怒,王爷息怒,王爷息怒……”直等晋王领着一大群护卫、侍从浩浩荡荡走出老远,仍是战战兢兢动也不敢动。

    老半天,沈思回过了味来,越想越觉可气,他一把摘下挂在墙上的青锋剑,“唰”地抽剑出鞘,直奔长桌就砍了下去……剑锋临近桌面三寸,又顿住了,这桌子晚间清凉时挑灯夜读倒也舒适……他紧握宝剑,鼻孔“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飞快扫视一圈,劈了书架?难保会损坏置放的珍贵兵书。劈了弓箭?那弓弦可是上好牛筋经三浸三晒制成的绝品。

    最后他将目光瞄向了老大夫随身的药箱,那里头藏满了各色药品,这些日子来他可没少往肚子里灌,一样比一样苦涩难捱,真是横看、竖看都无比厌烦!于是“嗖嗖嗖”耍出几个漂亮的剑花,银光过处,药箱里一堆木盒子、瓷罐子便都“身首异处”了。

    “剑斩”了药箱,沈思缓缓收势,心情顿觉舒畅不少。

    凌乱响声惊醒了厢房里睡觉的小狐狸,它摆动着肥硕的屁股从门缝挤了出来,好奇地跳到破碎药箱上头,这里闻闻,那里嗅嗅,也不知道吸进了什么古怪粉末,忍不住皱起鼻子“噗嗤”打了个大响鼻,倒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连脖子上的绒毛都炸开了。

    -

    晋王才离开没多久,大总管胡不喜便领着一班工匠、杂役赶到了,有人七手八脚收拾着地上的杂物,有人取了崭新的幔帐换好,有人麻利地擦拭起了灰尘。

    胡不喜笑得满脸皱纹,亦步亦趋跟在沈思身后:“公子,王爷说了,左右这架屏风也使旧了,他已命晋原的书画名家即刻为公子绘制了新的行猎图,稍后镶制好便送过来。”

    沈思被他的细尖嗓门吵得耳朵生疼:“得了,何必麻烦,随便找个能用的代替就行了。”

    胡不喜一张老脸无比谄媚:“那可不成啊,王爷可是吩咐过老奴了,一切都要尽如公子心意,但凡公子有一星半点的不舒适,就叫老奴屁股开花!”

    胡不喜是个趋炎附势、欺软怕硬的家伙,被这样的人恭敬也不是什么光彩事。沈思本就性子直率,懒于敷衍,被胡不喜缠得烦了,干脆拎起小狐狸出了院子,躲开了事。

    正值炎夏,太阳地酷热难耐,沈思转了两圈,信步来在了湖边竹林里,绿意环绕之下,倒是清凉不少。正准备席地而坐逗弄逗弄小狐狸的功夫,就听见不远处的假山底下传来了一男一女的对话声。女的声似银铃,活泼清脆,一听便知是绯红郡主,男的声调不高,磕磕巴巴,不用问也知是金葫芦了。

    沈思稍稍探出头去,只见绯红郡主坐在湖岸边,正脱了鞋子拿一双光脚划拉着水波。而金葫芦则拘谨地立在一旁,两手并拢垂在腿侧,罚站一般。那几名平素与绯红郡主形影不离的小丫头们都被赶去了几步之外的石阶处,纷纷拿草叶编织着小兔子、小蚂蚱,嘻嘻哈哈闹做一团。

    沈思怕自己出现扰了人家清净,本想离开,可无意间听见那一对少年、少女的谈笑内容,实在傻气,就忍不住留在原处偷听起来。

    先是绯红郡主问金葫芦:“那你再给我学学,母鸡是如何叫唤的?”

    金葫芦立刻手臂翘在背后,鼓起两腮撅着嘴巴:“嗯……咯咯哒,咯咯哒……”

    郡主被逗得哈哈大笑,也跟着学了两声:“咯哒,咯哒,哈哈哈……”又问,“你再给我学学,驴子是如何叫唤的?”

    金葫芦抻长脖子吼道:“诶啊,诶啊!”

    郡主一边拍手一边笑得花枝乱颤:“哈哈哈,有趣有趣,实在有趣。”

    她从小生长在王府,又是晋王独女,虽说众星捧月万千宠爱,却也被诸多规矩所缚,未得王爷、王妃许可连家门都不得随意出入,更别说见识到这等乡野之物了。现如今只听金葫芦学几句畜生叫,已觉十分新奇了。

    笑过一阵,郡主又朝金葫芦招招手:“木瓜脑壳呆葫芦,过来过来,再学个肥猪给我瞧瞧。”

    金葫芦耍宝耍得兴致盎然,正欲用手支起鼻尖做个蠢蠢的猪鼻子应景儿,就听见石子小路那头传来了不轻不重的一声:“郡主殿下,您不是答应王妃娘娘每日午后在佛堂抄写一个时辰的金刚经吗?娘娘正着了人四处找您呢。”众人循声望去,原是王妃身边一名最得力的贴身侍女。

    “呀!糟糕!”绯红郡主一听,当即跳起来就跑。

    几个小丫头赶紧抄起搁在石头上的绣花鞋,叽叽喳喳追了上去:“郡主郡主,鞋子!鞋子!”

    郡主这才想起自己是光着脚的,低头看去,连罗裙也被水珠打湿了,这般狼狈模样若给王妃看见免不了又是一顿责罚。几个小丫头手忙脚乱帮她穿妥了鞋袜,又捧着遮阳的大荷叶不住扇着风,以求裙子能快些恢复干爽。

    而那位王妃娘娘的侍女则耐心等在旁边,还时不时朝金葫芦深深剜上一眼。

    -

    眼看公主一行走远了,沈思正思索着要不要现身,小狐狸已先他一步窜了出去,几步跳进金葫芦怀里,甩起长舌头对着那张苦瓜脸狠狠舔了起来。

    既然暴露了,沈思也只好轻咳一声走了出去,尴尬地解释道:“我……刚巧路过。”

    金葫芦也赶紧慌张解释道:“我们……我也是刚巧遇见郡主,她叫我说点有逗趣的,我就……”

    沈思不无好奇:“短短数月,你倒与郡主混得熟稔,看来她是再不会欺负你了。”

    金葫芦两手摆得蒲扇一样:“怎么会,郡主她生性单纯善良,只是心直口快、言语急躁些罢了。不过她乃金枝玉叶、皇室贵胄,便是脾气再刁钻乖张,也属应当……”

    见金葫芦一味维护着郡主,沈思随口问道:“看来你对郡主颇有好感啊。”

    “公、公子说哪里话!”金葫芦闻言一张脸孔竟羞臊得通红,连脖子根都红透了,“小人……小人资质蠢钝,囊中空空,又一事无成,哪里有资格觊觎郡主殿下?那岂不应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老话。”

    他越说越自卑,最后脑袋蔫耷耷垂到了胸脯上。

    沈思最看不得他堂堂七尺男儿总是一副窝囊相,当即勾起拇指、中指,一记凿栗敲在金葫芦额头上:“男子汉大丈夫,岂可妄自菲薄!别忘了你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可是为助你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说到此处他忽然想到什么,“这几日你在张将军手下当差,披星戴月不辞辛劳,想必该要有所作为了吧。”

    金葫芦揉弄着额头,难掩沮丧:“公子有所不知,我仅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头目,且掌管粮草补给之事,他日开战,连上阵杀敌的机会都没有,还何谈建功立业呢。近日只因将军有令,要集齐二十万兵马所需粮饷囤于晋阳城内,故而辛苦了一些。”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军需充足,将士们在前线才能奋勇杀敌,无后顾之忧。能将此等事务办得稳妥,也是大功一件。”沈思本想开解金葫芦,却无意间洞悉了什么隐情,“集齐二十万兵马所需粮饷囤于晋阳城内……难道近期将有战事发生?”

    金葫芦这才察觉到自己说走了嘴,竟不慎泄露了军中机密,转念一想,事情闹出这么大动静,沈思早晚也会知道,便干脆全盘交代了:“小人所知有限,只无意间听到张、詹二位将军在谈论着什么‘清君侧’,也不知是何意思……”

    沈思一惊,又是调动粮草,又是‘清君侧’,难道说……晋王真打定主意要和皇帝开战了?

    世人都以为晋王盘踞晋地兵强马壮,定是存有贰心,可沈思知道,晋王三十有六,又膝下无子,就算辛辛苦苦夺了江山又有何用?况且从亲侄子手里夺取皇位,无论成败都会留下千古骂名,不管晋王平日以何种面目示人,内里终究是一身傲骨,岂肯任人贬损?现如今下定决心打这一仗,该不会……是为了自己吧?

    想到这里,沈思忽觉胸口一暖。他虽不屑于亲自出手挑拨晋王对付皇帝,但眼见晋王竟能为他牺牲至此,憋在心头的那股恶气也已不知不觉消去了许多……或许晋王对他,确是存着真心吧……

    -

    晚餐时分,王妃差人来请了沈思过去她与绯红郡主居住的院子一道用膳。

    沈思刚刚坐定,绯红郡主便蹦蹦跳跳走了进来,头发上还沾着根青草叶。王妃一见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轻声训斥道:“你这丫头,定是方才又偷偷跑去玩耍了吧?整日疯疯癫癫不知礼仪,成何体统?似你这般胡闹任性,将来嫁了人只怕要吃苦头的。”

    绯红郡主在外头盛气凌人顽劣不堪,在王爷、王妃面前却摇身一变成了娇娇女模样,当即拖着长音央求道:“娘亲,女儿知错了……”

    王妃一行吩咐人准备上菜,一行数落女儿道:“就只说得好听。我且问你,今日晌午是不是和那个叫金葫芦的小子凑在一道来着?你可知女儿家该要规行矩步,若给人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去如何是好?”

    沈思看看王妃,又看看郡主,斟酌着插话道:“夫人见谅,今日晌午本是我招了金葫芦陪着散步,途中偶遇郡主,才停下闲聊几句的,还请夫人不要责备郡主。”

    他倒不怕王妃责罚郡主,而是怕王妃因此迁怒于金葫芦,会连累那小子跟着吃苦头。

    既然沈思将事情揽在自己身上,王妃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碰巧晋王从外头进来,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笑着劝慰王妃道:“常言说‘物极必反’,你也不要管教女儿管教得太过了,小心她闷出病来,你又要心疼了。”

    王妃斜了他一眼,笑着揶揄道:“守之,平日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郡主见逃过了一劫,心中满是感激,趁人不备,她偷偷朝沈思一抱拳,江湖气十足。晋王看见了,只装作看不见,依旧嘻嘻笑着。王妃不愿影响到晋王的心情,也只好权作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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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顷,各色菜肴端上了桌子,冒着滚滚热气,光是香味已教人食指大动了。

    王妃不住帮沈思布着菜:“念卿,吃吃看这道清蒸赤鳞鱼,我深怕烧不出你家乡的味道,特命人去到当地采买了食材,又一千五百里加急运送回来的。”

    沈思尝上一口,果然是味鲜醇美,软烂滑腴,咸甜酸辛滋味俱全。

    王妃斟了杯酒给他,轻声细语道:“别小瞧这一道蒸鱼,须配上章丘的葱、苍山的蒜、莱芜的姜,外加即墨的老酒,才可得真味。”

    吃着无比熟悉的家乡风味,还有王妃堪比母亲一般的关怀备至,令沈思心头莫名一阵酸涩,竟不自觉红了眼圈。郡主从未见过他这般模样,生怕他会在席间哭出来,只顾捧着碗怯怯盯着他,饭也忘了吃。好在他很快假借饮酒的时机,将眼里浮起的湿气一把抹去了。

    说起来,这席间的珍馐美味并没哪样入得了晋王法眼,他独独只对一盘肉丁生出了兴致,连吃几口,又好奇地问王妃:“此物口感爽脆,香而不腻,到底是何名堂?”

    听他发问,王妃掩嘴窃笑:“此物说来倒也有些名堂,乃是将细嫩的猪肚尖洗净,取其最厚实处,去了上下浮皮,切成骰子块大小,再滚油爆炒,加数十种香料烹制而成的。”

    晋王没料到自己大快朵颐之物竟会是猪肚,不觉一阵反胃,塞在嘴里的几块也慢慢品出了一丝骚臭味道,真是咽也咽不下,吐也不吐不出,满脸苦闷难当。

    沈思一眼扫去,意外见到晋王的窘状,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连带着自己也被饭粒呛到,干咳不止。王妃赶紧拿手在他背上轻轻拍打着,又送了一杯茶到他唇边。

    待沈思一杯茶灌下去止住了咳,晋王凑到王妃近前悄悄耳语道:“还是你有办法,可知我软话说尽,也没能哄得他乐上一乐。”

    王妃慈爱笑道:“小孩子家家,都跟汪汪叫的狗崽子一般,看着凶,其实不敢乱咬人的,只管顺着毛捋捋也就好了。”

    晋王挑起眼梢,半开玩笑半诉苦道:“谁说不咬人,阿姐没看到我肩头的疤?这只小狗崽儿咬人可疼着呢。”

    沈思隐约感到对面两人窃窃私语的话题应是自己,可他竖起耳朵还是听不真切,只好赌气一般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白饭。

    绯红郡主小孩心性,此刻见沈思吃饭的样子又爽快又豪气,不免心向往之,竟也跟着学了起来,于是两人打仗一般热火朝天抢起了饭菜,看得晋王与王妃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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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足饭饱,又饮过一杯香茗,晋王起身离了席。走到门口,见沈思还坐在原地,他停下朝沈思招了招手。

    沈思明明看见了,却执拗地扭过头去,假做没看见一般。等了半天,他悄悄瞄回去,晋王竟还立在门口,仍旧是方才的姿势。二人目光交接,挑衅般对看了好一会,最终晋王夸张地叹了口气,独自迈出门去了。沈思皱着眉头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最后抿抿嘴角,也起身慢慢踱出了门去。

    晋王站在庭院当中,正对着一片金鱼池出神。沈思迟疑片刻,也走了过去。两人既不说话,也不交流,只是静静并肩而立着。

    夜色渐深,树影憧憧,鱼池上方氤氲起迷蒙雾气,水面飘摇着浮萍点点。岸边竹篱上爬满了夕颜花,经露水一激,花都醒了,乳白色的花瓣随风轻摆。萤火虫在草丛间盘旋飞舞,不时传来清脆蛙鸣。小小一池碧水因了月光的朦胧映照,竟似变戏法一般无边无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