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莫向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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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朗星稀,蓝得发黑的夜空被茂密的枝叶占去了一半,山脚下的疏阔灯火与这里的距离太过遥远,那薄弱的光芒从山上看下去,竟遥如星子,微不可察。

    咔嚓咔嚓的声音接连不断,已经是秋了,不少脆弱的枝叶会率先体察到天气的变化,落在地上,覆盖路面,每当行走的时候就能够听到这些枯枝断叶的声音,清清脆脆,于夜色中听来也有了些诡谲之意。

    “叔,山上真的会有狼吗?”

    背着□□的青年有些不安,也有些兴奋,夜间打猎,于他,还是第一次,想着,不由得又把枪移到了身前,随时能够开火的架势。

    “早着呐,别急。”领着青年上山的老猎人就是山下的居民,自从这片儿成了什么风景区,有人建设之后,狼倒是少见多了,若不是今儿发现了些踪迹,他也不会急着上山来,实在是想要过个瘾的。

    自从有了枪,山民们就没再怕过猛兽,再凶猛如老虎又能如何,一个枪子下去,它也是要死的,而那身皮肉可是值钱。

    这么些年,老虎什么的是看不到了,便是狼,也都是稀少,若不是这座山还连着那边儿的山脉,只怕会什么都没有,光留下一山的草木,只能当柴火烧。

    再次被鄙视了一把热血的青年讪笑着又移动了枪的位置,让它重新归于身后,看到他的动作,拿着手电筒的老猎人微微点头,“这条路开了多少年了,人来人往的,狼才不会出现在这里,要是有,也是往深山里走,可有一段儿呐。”

    说话间,带了些气喘,老猎人的年纪也不小了,五十来岁虽然一天还能爬几趟山,但体力到底还是弱了些。

    青年笑着应声,他平时打猎最多是打个野兔野鸡的,野猪都见不到,更不要说狼了,见都没见过,哪里知道什么习性呢?

    “呜呜——”跑在前头的狗发出了这样的叫声,夜色中很像是“嗷嗷”的狼叫。

    青年哆嗦了一下,又把枪端起来,老猎人也把手电筒往前照了照,脚步快了几分,“走快点儿,可能发现什么了。”

    不光是人,这么多年,狗都不知道狼长什么样了吧,听着这叫声,就像是不确定的样子。

    叫声没两下就停了,老猎人没跑两步也停了,“呀,是你啊,你这年轻人,大晚上的爬山干什么?”

    手电筒光照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正站在那里,正对着他们,像是要下山的样子,他抬手遮着眼睛,看不清楚样子。

    “我才写生——就是画画——回来,准备去睡了的。”年轻人好脾气地回话,光照移开,他放下了手,侧了侧身,示意肩上背着的画板。

    “晚上不要到处瞎跑,这山上可能有狼呐。”老猎人严肃地告诫了一声,也没多话,踢了一脚趴在地上畏缩不前的狗,“快走,快走。”

    狗呜咽着,忌惮非常地又看了看年轻人,夹着尾巴飞快地蹿了出去。

    青年路过年轻人的时候多看了一眼,倒没有把手电筒往人脸上照,但借着那一晃而过的光,也看清楚了对方的样貌,是一张很好看的脸,好看到让他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要做什么的,尤其那人还在对自己微笑。

    “少成,别磨蹭,快点儿跟上来!”

    老猎人在前头叫,叫做少成的青年一边应着一边舍不得眨眼地看着年轻人,然而那年轻人却没有跟他对视的闲情,礼貌笑过之后便先走了。

    少成见他靠着手机照明光源微弱,还回头用手电筒给他照了一会儿,为此得到一个回眸点头,乐呵呵地傻站着,好一会儿才追上老猎人。

    “叔,那人是谁啊?咱们村儿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好看的人?”

    “一个游客,学什么画画的大学生。这年头,学什么的都有,画画能当饭吃?赵家还把人当宝,让教她儿子画画,也不看她儿子那粗手,能画出什么好东西来,以后还是要扛枪去。”

    *国地广人稀,不得不全民皆兵,男子十八岁后必须去服兵役,这一条甚至在法律上写明了,如果逃避不去便是犯法,为此,该国的军事素养特别好,必要的时候,随便一个人都能扛起枪来。

    最值得称道的是这样的教育下来,培育了不少的优秀士兵,不过因为贫穷或者其他因素,这些扛惯了枪的很少愿意再放下枪,从事其他职业,这也造成了本国男子更倾向于雇佣兵之类的工作,其他的工作多为女子或者他国人口从事。

    一代一代下来,该国的职业军人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

    说起这样的话时,老猎人是骄傲的,若不是坏了腿,他现在还是军队中扛枪的一员,而不是……

    听到扛枪之说,少成撇嘴,神色不悦,他也是服过兵役的,但因为表现不够好,所以没能留在军队之中,出来后当了一段时间的雇佣兵,第一次接的任务过于刺激了点儿,人死了大半,侥幸未死的他也吓破了胆,不敢再出去了。

    为这个,他没少被骂,周围人都看不起他这种胆小怕事的样子,说他给李家丢了人。不过他很是不以为然就是了,钱再好,没命也是白搭。

    一边跟老猎人说着闲话一边往前走,习惯了周围的环境之后,李少成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手电筒往四下里照着,试图发现点儿什么,不时有些夜行的小东西被光芒惊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瞎照什么呐,仔细路。”老猎人最是不喜欢他这种不认真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骂他,正说着,就见李少成神情一紧,忙举起枪来,向一个方向射击,动作虽随意,却十分迅速,而且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枪法很准。

    若不是有这么一个优点,老猎人也懒得骂他,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儿上进的样子偏偏上进不起来才是最气人的。

    两人都调整了一下,手电筒挂在枪上,在光照下,两人往那个方向看了看,灰扑扑的一个东西卧倒在那里,黑狗在一旁绕着圈儿,也不叫,也不靠近。

    “这个蠢东西,多少年没见到狼了,都不认识了,也不知道示警。”回味过来刚才的状况,看到黑狗,老猎人没好气地骂着。

    确定自己打中了,李少成松了一口气,放松下来神情之后还是那个皮赖青年,没什么精神地半耷拉着眼皮,用枪戳了戳地上的狼,没去看那狼头上十分明显的枪眼儿,总觉得有几分奇怪。

    老猎人没想那么多,确定狼死了很是表扬了一下李少成,然后就招呼着李少成把狼扛起来,准备下山之后再收拾。

    山下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猎物,还是多少年都不见的狼,赶紧亮了灯收拾,扒皮是第一件事,可是仔细一看,才发现不对来,这哪里是枪打死的,分明早就被划开了,侧身那一条细细的红痕昏暗中不显眼,放到灯下一看才知道竟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划得,半边身子都划开了,怕是中枪之前早就死了。

    “我就觉得哪里不对,当时摸着就是温热的,我还当狼就是这个温度呐。”不学无术的李少成这般说着,恍然大悟,他当时似乎也摸到血了,却没想那么多,打猎哪里有不见血的,完全没想到他那一枪是打在脑门上,不会有多少血。

    “这是谁干的?”这样整齐的划口,肯定不会是野兽搏斗造成的,那么,哪个人发神经,会用刀子给活狼开膛?还是开在侧面,而不是肚子或者背脊?

    想来想去,老猎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从没想过那个上山时候碰到的年轻人,倒是李少成,想到了对方,但同时也想到了对方那干净整洁的衣服和手无利器的样子,那样的人能杀死狼?开玩笑吧!

    因为不敢置信,便也没有多想,叔侄两个有志一同地忘了此事,管它到底是谁杀的,杀了就成。

    “赵奶奶,那个住在你家的年轻人叫什么啊?”

    “啊,我也有些记不住,当时登记了的,好像是云什么……”

    “云泽。”一旁的小儿子回了一句,他跟着对方学了几天画画,也记下了这个名字。

    “哦,对,是这个名儿,是这个名儿。”赵奶奶应了一声又开始抱怨,“你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好好的地方不住,非要住到山上,多危险啊,听说你们叔侄两个昨夜杀了个狼?真是的,多少年都没见过狼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是啊,我和叔昨天还碰见他了,正从山上写生回来,大晚上的还跑山上画画。”李少成说着拍了一下一旁赵奶奶的小儿子李信,“你们学画画的是怎么想的,晚上能画出什么来?连光都没……”

    这般说着的时候,李少成突然想到一件事,昨天,那个云泽好像一开始并没有用手机照明,所以,他是怎么在那样黑的林子中看清楚路的?这一想,愈发有了兴趣,那样漂亮,莫非是山怪化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