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58 傻子曹二

37度鸢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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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的然后,她的世界便是黑暗,意识也跟着沉睡。

    当她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就已经是另外一段人生,她的记忆完全被现代这个傲雪所取代,要命的是,后面这个傲雪,好像还爱上李天佑了!

    而最最要命的是,她现在根本就分不出来,如今的她,究竟是谁?!两段记忆,在她的脑海里同样鲜明,那样深切的爱,无法言喻的失望,以及小小的动心,都那样清楚的镌刻在记忆的每一寸上。

    当她以为她是沈傲雪,当她去救太子,原以为会是炙热的,喷薄的感情,却在面对他的时候如死水般半点涟漪也无,于是,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不爱;

    可是,当她对自己说,那就做傲雪吧,她也同样无法原谅李天佑在自己身上做过的一切!爱一个人,真的会爱到不惜毁掉一个人吗?!洗掉她的记忆吗?

    那样的爱,她要不起!

    还有还有,她真的无法忍受自己曾经那样热烈的,和一个男人过着那样暗无天日不停XX的日子,而且,她还不止一次主动!

    在棺材,在卧室,在书房,在马车……

    还有自己身上从不间断的各种吻痕,淤青……和自己从前最鄙视的淫`娃`荡`妇有什么区别?!无法接受无法接受啊!

    *

    京城。

    无论哪个朝代,都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然也是最繁荣的所在。而这种繁荣,正已辐射状朝周围扩散。

    这里是离京城不远的一个城邦,同样繁华得紧。

    远远的,还未进城,傲雪就已看见招摇在半空的杏花酒的招牌。

    杏城,很多年前还是叫杏花村,漫山遍野都长着杏花,家家户户都会酿杏花酒。杏花酒远销全国,带动此地发展,后来竟成了城邦。

    此时正值盛夏,春天酿的杏花酒正是出味道的时候,傲雪有些馋了。

    想当年,她还在军营时候,为了和将士们打成一片,她也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酒这个东西,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喝得多了,竟也品出几分味道。

    而杏花酒,便是某年回京的路上到这里时喝的,那般好味道,她至今记忆犹新。

    傲雪很快找到当年喝酒的那家店,那店已重新扩修过,早已成了两层的小楼。

    此刻尚不到饭点儿,酒楼客人不多,傲雪进门就大叫:“老板!”

    店小二忙小跑过来,一见是个美女,眼睛立即就亮了:“姑娘,里面请——”

    “你家新焙的杏花酒应该开封了吧?”傲雪笑问,蹬蹬蹬就往楼上去。

    “开封了!开封了!”店小二忙跟在傲雪身后,笑得那个欢庆,“姑娘好运气,前几天才开封!那香味啊,十里八里都闻得见!”

    傲雪笑着,也不计较店小二夸张成分,找了个靠窗位置坐下:“给我来一坛。”

    “一坛?!”店小二瞬间就被秒杀了。这位姑娘,虽打扮得像个江湖人,但怎么看也是个姑娘啊!怎么可能喝得完一坛?!

    瞧着店小二长大个嘴,足以塞下枚鸡蛋,傲雪失笑,跟着解释了句:“自然是小坛。”她顿了下,目光从窗外瞟过,“另外,切半斤牛肉,再炒个火爆鸭舌,弄个糖醋排骨,一只烤鸡。”

    原本,店小二听到一坛酒已经很吃惊了,就算是小坛,那也是两斤一坛好不好?!

    这会儿傲雪将菜一点,这位店小二更是吃惊的无以复加!

    平日里,就算一个彪悍大汉喝酒吃菜,也点不了这么多啊!瞧她一个小小姑娘,怎么点了还怎么多,特别是那只烤鸡,太夸张了!瞧她那身形,烤鹌鹑还差不多!

    看着店小二如呆鹅般站在旁边一动不动,傲雪因闹过一次没钱支付疑是吃霸王餐的经历,立即从兜里掏出一块碎银子,“啪”的放在桌上。

    听得钱财放在桌上的声音,店小二再一看那碎银,管她能不能吃完,会不会浪费,忙收了银子下楼吩咐厨房准备食物。

    酒很快上桌,果然是清香宜人,然后是牛肉,火爆鸭舌,糖醋排骨,最后是烤鸡。

    便就在大盆子装的烤鸡端上桌子时,傲雪忽的吩咐店小二,每样菜都用小盘子给自己装一点就可以了,然后再给马车夫留一人份,余下的,她下巴往楼下街道某角落处一指:“给他们送去。”

    那里,五六个大小不一的孩子正偎依着一个40多岁的男人,七八个人拿着乞讨的碗坐在地上。这种场景,明明应该是很悲凉的,偏偏,那男人拿着根筷子在碗沿敲敲打打,只见他双眼微眯,嘴唇微微开启,神情甚是愉快。

    似乎,是在哼歌。

    店小二顺着傲雪的目光看了过去:“那个是曹二,傻子一个。”

    “傻子?”看他的样子,可并不傻啊!

    店小二立即就说开了:“这个曹二,本是附近一农户,也讨了老婆,家里谈不上富,也还过得去。本来好好的日子过着,前年,他忽的收了个小乞丐,又供吃又供穿。原以为是因为家里没儿子,想收养个儿子。却没料到,嘿,他这一收养,还收养上瘾了,不到两年时间,竟收养了五六个没人要的小孩儿。这下可好,原本就不富裕的家里顿时穷得揭不开锅,媳妇儿跟他吵了好几次,这不,今年年初,他媳妇儿干脆大扫把一挥,直接将人赶出门。这曹二也是个奇人,既不吵又不求饶,带着这几个孩子就出来了,然后过着乞讨的日子。”

    傲雪朝下看过一眼,淡淡的:“瞧他们挺开心的嘛!”

    “这叫穷开心!”店小二将后三个字加重了语气,然后端着傲雪要求分给那几个人的食物,下了楼。

    远远的,傲雪看见店小二心不甘情不愿的将食物端了过去,然后,她看见那群人看见食物后雀跃欢呼,很难想象一个40多岁的男人竟和小孩子一起跳跃着尖叫,然后,她看见店小二给那几个人指了指自己所在的位置,应该是说东西是她给在。

    紧接着,那群人轰轰轰的冲了过来,就在她所在的那个窗户的楼下,七八个人或拿着鸡块,或拿排骨,或抓着肉片,一边高歌着唱,一边撅着屁股跳。那模样,滑稽极了!

    傲雪顿时就被他们惹笑了。

    若是从前的从前,她定然也是看不起这些明明有劳动能力,却靠着乞讨,想不劳而获的人,可如今,因得有着现代人思维的冲击,她竟有些羡慕他们。

    自由,快乐。

    一曲跳完,他们又跳了一曲,这才重新回到墙角,开始分食傲雪送给他们的食物。她很快注意到一个细节,整个吃东西的过程中,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会主动将肉多的让给其他人。

    酒很香,傲雪喝酒倒是豪气,压根不将酒灌入酒壶,然后倒到杯子,而是直接将酒坛往大碗里倒,彻底贯彻“大碗喝酒”的宗旨。

    杏花酒这种,类似现代的玫瑰酒,也类似果酒。闻起来香,喝起来甜,度数也不高。

    像傲雪这种曾在军营呆过,又喝着烧酒的人,还号称千杯不醉的人,很容易将这种杏花酒当饮料,彻底忽略掉这东西还有酒精成分,多少也算是酒的事实。

    于是,她喝了一坛,又喝了一坛,又叫了一坛。

    店小二彻底华丽丽的凌乱了!这位女侠,果然是酒中豪杰!

    ……

    好巧不巧的,莫离殇带着诸葛玉朗上楼的时候,一眼看见的,便正是傲雪晕乎乎半趴在桌上,醉眼朦胧,微挑的眼角透出无限妩媚。她的右手还不断在给自己倒酒,巍颤颤往自己嘴边递。

    旁边,已有些汉子正盯着傲雪看。美人在旁,不看白不看!

    再说,古人说得好: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机会!谁知道这美人喝醉后,究竟谁有这个机会呢?!

    本候已佑。所以,大家都在等。

    便是这样一副情景,莫离殇双瞳猛然一缩:“掌柜!”

    声音不大,却极有穿透力,直射一楼掌柜耳朵,掌柜只觉得那人就在自己耳边大吼似的。这掌柜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见说话人远在二楼,便知道这是个练家子,他猛然一跳,放下算盘,忙朝二楼跑去……

    “麻烦,我要把这层楼包下来。”莫离殇目光依然在傲雪身上,对掌柜说话的语气那是相当客气,从怀里摸出张银票,看也不看,顺手就递了过去。

    “是是。”掌柜双手接过银票,余光偷偷瞟过一眼,果然大额,然后快速和店小二做着清场工作,一边解释,一边说今天这顿不收费。

    自然,其他人不爽啊,美人在这里吃饭,属于公共资源,凭什么就被那人一个人看!有钱了不起啊!

    有人这样想,自然就有人这样说了出来。掌柜心下紧张,那种真正的武林高手,据说都是喜怒无常的,别看那位公子这会儿笑得好看,若发起飙来,还不定多可怕呢!掌柜只得更为小心的解释,顺便,眼色猛飞。

    好不容易清场完毕,掌柜带着店小二小心翼翼退场,莫离殇这才朝傲雪走了过去。

    也不知这人是怎么喝酒的,桌子上,衣服上,到处的洒的是,酒香四溢。而她的嘴里,正嘟嘟囔囔的骂人:“混蛋!”“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