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老干部”洛阳

王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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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就丢下战车自己安然逃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坐在龙眼的面前,这个年轻人长得斯斯文文的,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脸上似乎总是带着一丝腼腆的微笑。他的手指干燥而修长,就像是钢琴家的手指充满艺术气息,洁白一尘不染的长身风衣让他的气质更为出众。

    龙眼的伤腿上,子弹已经取掉了,伤口也经过了止血缝合处理,周围插着几根银针。这几根银针起的是镇痛的效果,所以龙眼能够一如平常的说笑着,手里还拿着可乐大口的喝着。

    “是他让我走的啊,医生,你知道战车那臭脾气的!”龙眼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以前也都是这么干的啊,从来没出过岔子,谁知道他这一次就挂了呢!这也不能怪我吧?你们说是不是?”

    龙眼征询的目光看向周围的几个同伴,除了被称作医生的年轻人以外,这个豪华的套间里还有另外三个人。

    床头坐靠着一个正在抱着台笔记本电脑噼里啪啦的敲打键盘的年轻人,他带着鸭舌帽和防辐射眼镜,就像压根没听到龙眼在说话,或者说就像一切都和他无关似的。

    窗台上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半老头,嘴里叼着根烟屁股正使劲吧嗒着。龙眼的旁边一个年轻女孩正在收拾着急救包,这女孩穿着条白底洒满玉兰花瓣的裙子,看起来就透着清纯。

    龙眼直接就忽略掉玩电脑的年轻人,目光落向抽烟的老头:“烟壶,你说是不是?”

    烟壶一咧嘴,露出一口大黄牙:“俺可不知道,俺又没和战车搭档过。”说完又继续吧嗒烟屁股去了,眼瞅着火要烧到手指了还舍不得丢掉。

    “护士,你说呢?”龙眼求助的看向屋子里唯一的女性,裙子女孩收拾好东西,对龙眼摇了摇头:“护士只听医生的。”

    “……”龙眼无语了。

    医生冷哼一声:“我知道战车的脾气,不然你以为你还能活着?”

    龙眼一呆,医生是他们这个团伙之中年纪最小的,可是却是实际意义上的老大。而在医生成为老大之前,龙眼才是这个团伙的带头人。

    龙眼犹豫了一下,形势比人强,他只好放下手中的可乐,对医生低头道:“对不起医生,我,我不该留下战车……”

    “听着!我不管什么脾气不脾气的!咱们是一个整体!除非死,否则决不能丢下同伴!”医生忽然厉喝一声,烟壶和护士都是应道“是!”连那个刚刚好像一切与他无关的在敲打着键盘的年轻人都跟着答应道,龙眼也硬着头皮答应。

    医生放缓了脸色,对龙眼说道:“这件事,战车自己也有很大责任,他已经付出了代价。你也有责任,就给你小小惩罚以儆效尤!”

    说完医生顺手在龙眼的腿上一抹,便奇迹般收走了所有的银针,龙眼顿时发出一声惨叫。这银针是镇痛作用,取掉之后龙眼疼得差点昏过去,可是偏偏又不能昏过去,而且这种痛,已经远远超过了皮肉伤的痛!龙眼知道,医生一定是在出针的时候做了什么手脚,才会让他饱受痛楚。

    “……知道了……医生。”龙眼咬着牙强忍着钻心的疼痛,却不敢在医生面前流露一丝一毫的不敬,这个医生别看年纪小却是极为可怕的存在。

    医生又恢复到了平时斯斯文文的样子,在搂住护士的小腰之后,脸上又挂上了他招牌式的那一丝腼腆的微笑。

    而在此时,洛阳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对着镜子换衣服。他没买过什么新衣服,就是把自己的旧衣服倒换着穿。好在他的衣服向来都是洛雪在给他买,警局局长公子的家境当然不差,虽然不张扬但是也不至于衣服太差。只不过就是风格单一了点,都是运动服,连休闲装都少。

    等到洛阳自己买衣服时,他就为自己置办了两套黑色和灰色的中山装,准备在比较正式的场合时候穿。他系着衣服纽扣的时候,施希恰好走了进来。

    施希能够直接的走进来,这得归功于京灵那惊人的一大脚……新木门还没有装上,所以基本上等于畅通无阻的。施希走到洛阳面前,很自然的接替了洛阳,一双小手灵巧的帮洛阳继续系扣子。

    “大哥,你很喜欢穿中山装吗?”施希觉得有些奇怪,毕竟中山装流行的年代早就过去了,现在的年轻人可很少见有人穿中山装了。

    “是的。”洛阳应道,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恍然又像是看到了前一世的武则刚。这中山装是大元帅亲自设计的啊……早在一九一二年,大元帅到越南筹组中兴会,一次到越南华侨开的洋服店里做衣服,那位华侨知道他是大元帅当即要求加入中兴会,为革命出力,就是在那个时候设计出了中山装。

    作为华夏新的民族服装,大元帅阐述该服装的思想和政治含义:衣服外的四个口袋,代表四维,即礼、义、廉、耻。前襟的五粒纽扣和五个口袋含内袋,分别表示大元帅的五权宪法学说,也就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还要检察权。左右袖口的三个纽扣则分别表示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和共和的理念,也就是平等、自由、博爱。衣服为翻领封闭式,表示严谨的治国理念。衣袋上面弧形中间突出的袋盖,笔山形代表重视知识分子。背部不缝缝,表示国家和平统一之大义。

    当然现在还了解这些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但是作为前一世曾经拥护过大元帅,甚至为大元帅而死的洛阳,永远记得。

    所以他选择了中山装来作为今天将要去参加宴会的衣服,由于洛阳的身材匀称而健美,穿上合身的中山装显得英挺又帅气。

    虽然洛阳并没有给施希解释那么多,施希也并没有追问。她就像是个普通的幸福小女人一样,帮自己心爱的男人穿好衣服系好纽扣,又细心的整理领口、袖口。

    “等会儿我要去参加约翰布朗女儿的生日宴会,你也和我一起去吧。”洛阳伸手圈住施希,在她香腮上印下一吻,歉意的邀请道。对于只能生活在阴影中的施希,洛阳心里说不愧疚绝对是骗人的。

    “不了……”施希很清楚自己从今以后的生活方式,她也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被洛阳吻下之后她敏感的身体就发烫起来,脸蛋绯红的道:“我还要去调查一下那吞破天团伙呢。”

    “……辛苦你了希希。”洛阳爱抚着施希的秀发,不得不和施希保持一点距离。施希的身体实在太过于敏感,这导致洛阳除非是要和施希来个床上肉搏以外,都不敢轻易触碰到她,以免惹出火来……

    “我觉得这样蛮好啊,我已经拥有了很多呢!”施希笑嘻嘻的歪着小脑袋,享受着洛阳的爱抚。

    “……等到时机的成熟,我会让你走到阳光下来的。”洛阳轻轻拍拍施希的小脑袋,对于他来说,不管施希相信不相信,这都是一个迟早会实现的承诺。

    穿着中山装,蹬着凤凰牌二八大驴,洛阳整个就像是个老干部,一路百分之二百的回头率能够证明他此刻的风骚。就这么拉风的一路蹬车到了海滨别墅区,这里有个名号,叫龙湾别墅,是依海而建的豪华别墅群,约翰布朗在这里就有一套别墅。

    约翰布朗已经和洛阳成为了忘年交,这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一个是米国最富有的人,一个是华夏的普通武术教练,身份相差如此悬殊,如何能成为朋友呢?

    可是这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还就真成为了朋友。在洛阳看来,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在和约翰布朗的接触和聊天中,这个外国老人给他的印象挺不错,所以就成了朋友。更在洛阳学会了用小黑鸭子之后,也加上了约翰布朗的号码,约翰布朗由于在华夏也有很大业务范围,所以也就跟着学会了用小黑鸭子。在最近的一次视频语音中,约翰布朗邀请了洛阳来参加他女儿的生日宴会。

    本来洛阳是不打算去的,可是约翰布朗说这跟他女儿没有一美分的关系,他其实只是想借这个借口和洛阳叙叙旧而已。毕竟自从洛阳给约翰布朗做了针刺麻醉手术之后,两人就再也没见过面,当然视频不能算在内。

    洛阳赶到了布朗公馆的门口时,就已经先看到门口堵着一排名车,奔驰、保时捷、宾利……应有尽有,可是却安静的很,没有一个人鸣笛或者大声喧哗。门口有两名穿着黑西服带耳麦的保镖配合着几名保安人员筛查着进入的客人,有条不紊。

    洛阳使劲按了两下车铃铛,可惜的是不但没按响,车铃铛还哗啦一下直接下岗而去了。

    车铃铛落地蹦跶着的清脆响声吸引的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了洛阳的身上,没有了铃铛,洛阳只好口头招呼着:“让让,让让——”在众目睽睽之下擦着一排名车的边儿往门口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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