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章 重点跟进

目小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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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节进入深秋,气候渐渐变冷。

    今天是光棍节,11-11,常征准备买点礼物送给自己。于是他买了辆车,一辆黑色国产suv,2.0l排量的自动波,连税带全险一共花费十七万九千八。车款几天前已经付了,今天是来4s店提车的。好在原常征已经拿了驾照,否则考个照至少得一年。

    十月份的稿费已经到账,常征基本上全花在他小老婆身上了。他是个爱老婆的男人。

    他本来想等《无限恐怖》写完了再买车,但最近经常被陈家强叫出去玩,老是被陈家强接送很不好意思,哥又不是小三。

    常征住的地方也换了,因为原来的小区已经没有停车位了。他现在住的地方是一个酒店公寓,一室一厅60平米的房间,租了一年,租金三万六。酒店公寓的地下车库可以停车。而且酒店公寓定期有清洁人员打扫,想吃什么直接一个电话就能送上来,很方便,比较适合他这种单身写手。

    “知识改变命运啊!”,常征开着他的新车感慨到。

    围着南港跑了一圈,跑跑磨合。跑了两小时,这便开回公寓,打包一∵∠,份披萨,常征回家码字。

    《无限恐怖》写到一百五十万字了,已到了收尾布局阶段。各数据表明,它拿下今年的科幻类最受欢迎作品,已是板上钉钉之事。《无限恐怖》把科幻类的第二名,已经甩出去一万多张月票了。

    全站最受欢迎作品,恐怕还有难度,也许明年可以尝试一下。今年发书的大神太多了。

    实体出版一事没了后文,因为常征签了合约,把授权给了风华网,这事都是网站去操作的,定好了出版社会通知常征去签字画押,而后正式走实体出版途径。常征自己估计,网站定是在待价而沽。《无限恐怖》现在成绩好,不急着出手。

    常征发完今天的第四更,已是晚上十一点半。

    第四更ps:“今天是光棍节,祝大家都勾搭上嫩妹鲜肉,不做单身狗。你们看我的祝福这么真诚,是不是赏几张月票啊!”

    月票很关键,《无限恐怖》距另外一个热门新人“不吃肉”的作品《大剑客》,还差三千张月票,超越这位新人作者,常征就能拿下今年的“新人王”称号。有了名,就可以去追逐更大的利。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去做一些实质性的事情,比如开个工作室或者公司。而后招兵买马,等待时机成熟,便振臂一呼,竖起大旗,圈地筑城,虎视天下。没钱养不起军队。

    当然,凭借《无限恐怖》这一本书积累到的硬软财富,还远远不够。常征觉得自己现在就像当年还没发家时的刘备,他需要诸葛亮,需要五虎将,更需要一个荆州做为根据地。这些都需要钱,所以先努力写书赚钱吧。同时物色合适的合作伙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滴滴滴,大眼发来消息:“苍天,明天《无限恐怖》上无线了,通知你一下。上了无线后,尽量少写与正文无关的内容,否则不容易过无线的审核。过不了审核,就做不到同步更新,无线平台那边有移动公司的编辑负责,我们也是无法插手的。”

    嘿,刚想到钱,移动公司就给我送钱来了,常征很兴奋。上了无线,就多了个赚钱的渠道,一部作品,两个收费渠道,当然是好事。虽然无线分成移动公司占大头,他们要收六成的订阅费用,风华网和作者各拿两成。但无线读者多啊,全国有多少人用手机?几乎人手一部吧,从初中生到老年人。适龄读者,就算除以二再除以二,那也不少了。

    常征回复:“收到。眼大辛苦了。”

    滴滴滴,大豆:“哎,书好难写啊!终于体会到你们这些作者的不容易。姐卡文了,完全没感觉。你一天更新一两万字,是怎么做到的?我一天两千字都码不出来。”

    常征:“熬,你想想那些小媳妇是如何熬成婆的。你的新书我看了,比上本要好,至少三观正确,满满的正能量。”

    大豆:“那本没写了,又开了本。”

    常征:“姐,别这样啊。你能安心写完一本再说吗?你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永远写不出一本完本小说。”

    大豆:“没感觉没感觉没感觉……你帮我想个创意吧。”

    常征:“我咋想啊?你写的都是女主文。要不你写赵樱空的同人呗,你这么喜欢她。”

    大豆:“同人?”

    常征:“就写赵樱空以前的事情,没进主神空间之前的。你可以写她是如何被训练成刺客的,如何去做刺客任务等等,编故事呗。”

    大豆:“这个创意好!我有灵感了。下了,我写个几万字你帮我看看。”

    滴滴滴,消息又来了,同组作者宅男第二:“苍神,上次你给我提的建议十分好。你让我压缩情节,尽快完本开新书。我把一百万字的内容,压缩到六十万字完本了。我又开了本新书,还没上传,你帮我看看前五万字行吗?提点意见或建议。

    哎,我忙着呢,你给编辑去看呀,给我看干嘛,我又不能签你的作品。常征心里这么想,但还是答应了:“好的,发给我看看吧。”毕竟人家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找上门来了不好拒绝。

    宅男第二发了个文档给常征,常征接收后点开看。

    宅男第二的上本书,常征看过,写的是一个山村少年来到大都市,加入了黑涩会,开始了一段地下世界的血雨腥风旅程。

    这个宅男第二,貌似很喜欢都市黑/帮题材,这次又写的是同样类型。只不过是少年换成了青壮年。

    看着看着,常征眼睛亮了,使他眼睛发亮的并不是这书的情节,说实话,情节很老套,还没他上本书的情节好。无非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甘生活在社会底层,想要出人头地,于是加入了黑涩会(常征擦汗,为什么出人头地,一定要加入帮会呢?好好读书,从事正当行业不行吗?)。

    真正使常征眼前一亮的,是宅男第二的文笔。宅男第二在这本书中的文笔、行文,看的出来,下了很大的功夫,相对于上本,有了很大提升。

    这小子值得培养,常征心说。他从宅男第二的文风上,依稀看到了一个地球大神的影子,那就是写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的烽火大神。

    烽火大神的文笔很独特,可谓独树一帜。这个宅男第二能有类似烽火大神的文笔,也属难得,但还需要雕琢,光靠文笔成不了书,在情节构思、桥段设计上,他和烽火大神还差很远。

    多少文笔出色的写手,最后归于沉寂。跟的上潮落,编的出迎合市场需求的故事,才能混口饭吃。

    “重点跟进。”,常征对宅男第二开始感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