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燃烧的头颅

最后的茄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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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明快速在小镇中穿行,一头扎进镇北荒寂无人的乱葬岗。

    坐在乱葬岗的一株大树旁,男孩挽起右臂长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从前臂直达手肘,十分骇人。草草包扎的粗布无力阻止外溢的鲜血,让他的右手沾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惊讶万分,七八岁的小孩子,受一点儿伤就会哇哇大哭,像王小明这样,手臂被整个划开了,血流满手,即使大人也无法忍受,他却淡定自如,一直走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才撸开袖子,难道没有痛觉神经吗?

    “身体还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个笑容。

    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开心。

    飞速从书包中翻出针线,王小明用牙齿穿好,开始缝合伤口。

    三寸长,深可见骨的伤口,王小明一针一针的缝着,每当尖针穿过皮肉,鲜血都会大片渗出。男孩咬着牙,脸上的笑意不变,似乎缝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里的玩具娃娃。

    数分钟后,伤口全部缝合完毕,王小明轻吐一口气,擦擦额角的冷汗,然后翻开书包,从中拿出一颗人头。

    谁也810,不会想到,王小明鼓鼓的书包里,放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颗人头!

    这是一颗刚刚割下的人头,脖子上的断口还有未凝结的鲜血。死者那一双没有生息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充满惊恐和难以置信。

    王小明随手将死不瞑目的人头扔在脚下,继续翻书包,取出一个黑色小瓶,瓶里装的是满满的黑色液体——火油!

    将黑色的火油淋在人头之上,王小明点燃了它。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稚嫩脸庞上的笑容轻松写意,就像是一位老工匠在娴熟地加工艺术品。

    熊熊的火焰立即包围了人头,浓烟和烤肉的香气在林中迅速蔓延。没过多久,肉香就全变成了焦糊味。

    两分钟后,那具人头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仅剩下无法辨认的头骨。王小明拿着这个焦黑的头骨,走到一块大石旁,捡起了另一个石块,用力的敲打。

    “嘭!嘭!嘭!”

    一阵敲击过后,整块头骨完全破碎,变成了一堆碎骨。

    看看四周,仍是寂静无人,王小明将碎骨扬在乱葬岗的荒坟之上洗掉手上的血迹,才重新背起书包。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哼着儿时的儿歌,王小明若无其事地向镇中走去,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男孩刚刚在乱葬岗做了什么。

    世界上叫王小明的人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应有尽有,但眼前这位王小明绝对与众不同——他是个重生者。

    重生前,王小明是天下间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死在他手上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有人说他长了三个脑袋和八个胳膊,是一头来自上古的八臂蛇魔,无人能敌,还有人说他浑身燃烧着火焰,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可以吸食他人的灵魂,想取谁命就取谁命。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王小明不是怪物,更没有传言中那般厉害,很多死在他手上的强者都比他强。但杀手杀人不是擂台决斗,再强的人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一旦你疏忽了,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刺杀了世上最顶级的强者黑帝叶光纪后,王小明也死了。可死后再一睁眼,他竟回到了八岁时代。

    走在儿时的乡间小路上,看着周围那熟悉又陌生的环境,王小明感慨万千。

    没有人知道,这位令天下闻风丧胆的杀手,会出生于这样一个荒僻小镇,童年时代的他更是贫穷渺小,毫不起眼。

    小镇东边贫民窟有一间简陋的房子,是王小明的家。

    走到家门口,王小明就看到一群人,正围着他家大呼小叫,还吵着要砸烂他们家的房子。

    “欠你们的钱我会给你们的,请你们再宽限两天!”纪翠云站在门口,一脸焦虑。

    王小明从小就没有爸爸,家里只有三个女人——妈妈、云姨和静静。

    纪翠云就是云姨,从王小明记事时起,她就和女儿与王小明母子住在一起。因为王小明的母亲脑筋不太灵光,家中里里外外全靠她。她用瘦弱的双肩,养育两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给了王小明无尽的温暖。

    前几天,王小明生病了,纪翠云为给他看病,不得不去借高利贷。本以为拿到这个月的工资能还上,没想遇到晴天霹雳,她被学校解雇了!

    被解雇了,就没有工资了,自然无法还上高利货。看着镇上的黑帮越逼越急,她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王小明看到那群黑帮的家伙,目光一寒。重生回来,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纪翠云长得清秀可人,是小镇中最美的一朵鲜花,镇长一直想收她当小老婆。威逼不成,他就暗中搞鬼,黑帮、解雇,都是那位镇长一手策划的,纪翠云的丈夫也是他唆使黑帮害死的。

    “哟,这不是那个傻瓜女人的傻瓜儿子吗?”

    “没有爸的小杂种!”

    “快跟你那傻瓜老妈说一声,你地狱里的父亲一直在叫她去呢!哈哈哈……”

    黑帮众人见到王小明,一齐嘲笑起来,笑声格外刺耳。

    王小明的母亲年幼时发过高烧,有后遗症,脑筋不太灵光,人们都说她是傻瓜。但王小明知道,自己的妈妈并不傻,只是有点笨,或者说很笨。

    “小明,你跑到哪里去了?病还没好就乱跑!”纪翠云努力装出严厉的样子,但目光中充满慈爱,让王小明心里甜丝丝的。

    除了妈妈,纪翠云是世上最关心他的人。

    “云姨,我刚刚去捉蛤蟆了。”王小明随口扯了句谎,然后望向黑帮中领头的那位。

    领头的是个十分壮硕的年轻人,二十多岁,名叫童无道,父亲是小镇的黑帮老大童贯。在嘲笑王小明的人中,他的语调最为刻薄。

    “我猜你昨天晚上是睡在伎院里的,没有回家。”王小明冲童无道一笑,“你爸死了,他也在地狱里叫你去呢!”

    童无道没想到这小孩敢还嘴,顿时双目圆睁,大骂道:“小崽子,你不想活了?”

    “你别打他,他只是个孩子!”纪翠云急忙冲来,将王小明护在身后,责备道:“别乱说话!”

    王小明道:“云姨,我没乱说,我刚从雨衣巷那边过来,童家的哭声震天响,不会错的。”

    童无道向自家的方向望了望,发现那边确实有哭声传来,不禁面色大变。刚刚骂完别人没爸,紧接着自己老爸就死了,有这种奇事?

    虽然有些紧张,但想起镇长的嘱托,他还是不肯退去,并恶狠狠地对纪翠云道:“臭娘们,少废话,今天是还钱的最后一天,交钱还是交命,你自己看着办!不还钱我就先把你女儿,还有这小傻子的腿打断!”

    “是我欠你们钱,与孩子有什么关系!”纪翠云大急。

    “看来,我要先打断一个,让你知道厉害。”童无道向王小明走来。

    “等下。今天还没过完呢,中午我会还你们钱,你来取吧!”王小明突然说道。

    童无道一怔,这个小男孩的语调也太沉稳了吧,压根不像八岁小孩!

    “对,中午,中午我一定还你们。”纪翠云也急忙说道。

    童无道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好,这是你说的,别忘了。豁牙,中午带兄弟们来收钱,没钱就把小傻子的腿给我打折了,记得,要两条全打折!”

    “无道哥,你就放心吧,我保证打折他三条腿!”

    “哈哈哈……”所有黑帮成员大笑。

    黑帮的人暂时退了,纪翠云却更加焦急了。现在到中午不过只有几个小时,她到哪里弄钱?如果能借到钱,她也不会借高利贷呀!

    “云姨,别担心,有我呢。”王小明仿佛看穿了纪翠云的想法,解下书包轻轻打开,拿出一个小袋子,袋子里全是金币。

    纪翠云顿时被吓坏了。在渤海国,平常人家不会有金币,只有贵族、巨商、富绅才能拿得出来这玩意。一枚金币可换一万枚铜板,也就是一万元,是很大一笔钱。只要有半枚,她的高利贷就可还上了。

    “小明,你从哪里弄来的钱?”

    “早上抓蛤蟆时捡到的,云姨你先收好。不过我猜这群人不是要钱,还不还他们都无关紧要。”

    纪翠云感到今天王小明怪怪的,但来不及多想,勿忙将钱袋收进怀里,毕竟这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那我们先借用一枚,等见到失主,再还给人家,希望人家别介意……小明,你先进屋吃饭,然后和静静去上学,别迟到!”

    “好的,云姨。”

    王小明笑着走进家门,就看到一个和他同样大的小女孩,背着双手躲在门后。虽然女孩藏得很严实,但他还是看到她手里拿着一把剪刀。

    “我迟早会杀了那群混蛋,给爸爸报仇。”女孩咬着牙说道。

    这个女孩是纪翠云的女儿张静静,父亲被黑帮害死了,她总是想着报仇。

    “我亲爱的妹妹,你这个样子是没办报仇的。”王小明说道。

    “我是你姐姐!”女孩嘟起小嘴,瞪着王小明,那气鼓鼓的样子可爱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