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文房四宝

林中有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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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海中,被针扎了一般疼痛,圣灵分身颤抖了一下,嘴中呜咽一声,还是忍耐了下来。

    果然,这种禁.忌的力量岂是那么容易就能动用的?

    其所耗费的能量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所谓的真元了,涉及到的还有使用者的寿元,乃至是神魂力量。

    正是在这多种因素的结合之下,经过紫色竖眼的转化,才能发出具有湮灭一切物质的天罚之光。

    寿元又可以看成是生命力,圣灵一族天生地养,从石胎中孕育而出,生命力足可堪比那些受命悠长的神兽。

    一般来说,圣灵从出生后哪怕就这么一直沉睡下去,过了几千上万年都可能只是才刚刚迈入青少年而已。

    所以,寿命什么的,对于圣灵分身来说根本就不成问题,施展一次天罚之光,可能也就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减寿了几秒,几十秒而已。

    真正让其头痛的还是神魂力量,本体天生神魂比普通同辈强大,但也有个限度,大概两到三倍的样子,分割一部分到分身之上,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

    换句话说,分身身体虽然是圣灵,但他的神魂还是普通人族的神魂,和圣灵一族的神魂有着天壤之别。

    虽说九爷的秘法能让林虎的神魂与圣灵之体无比契合,甚至是转化成真的圣灵之魂,但那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这需要林虎的神魂与圣灵之躯经过漫长时间的磨合。

    正是如此,天罚之光这样的招数对于圣灵分身来说,也是不折不扣的禁.招,要是再来两次,说不定分身的神魂都要崩溃了。

    “哎,以后不到万不得已。此招可不能再动用。”

    要他放弃那是不可能的,天罚之光损耗虽大,但威力却是毋庸置疑的,他才什么修为?四劫真人。

    正常来说,哪怕他有些手段,碰到一位七劫真人都只能绕着走。面对面的硬碰是打不赢的,能从对方手底下逃脱就已经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了。

    而凭着天罚之光,他硬是灭杀了一头妖王,这中间可是跨了多少个等级?

    哪怕它是一头受伤的妖王,也是不可小觑的,真要不顾一切,九劫真人都要喋血。

    真人九劫,一劫一重天,每渡一次劫。实力都会以几何倍数增加,分身能这么快突破,还是依仗着圣灵一族的天赋异禀。

    林虎到手的那块大青石当年若是渡劫成功,恐怕出世的圣灵都要有真君修为,哪怕时移世易,流逝了不少精华,也依然留下了不少福泽。

    不过,在分身修炼到四劫真人之后。那点福泽也就花地差不多了,以后修炼资源什么的还要靠他自己去赚取了。说到资源。那鹰王的战利品他还没清点呢?

    想到这里,圣灵分身取出了从鹰王身上得到的空间装备,那是一枚造型有些奇特的戒指,心念一动,便将鹰王的尸身其内移了出来。

    “砰!”

    鹰王的尸身极为庞大,双翼展开。足有数百丈长,圣灵分身在其身前,跟蚂蚁没有多大区别。

    “可惜了,这尸身有些不完整。”观看良久,圣灵分身不禁叹息道。

    可不是么。鹰王这倒霉孩子先是承受了董太师的两记“天命”,而后又拖着重伤的妖躯燃烧精血横飞了五万多里,还未恢复过来,大意之下又被店小二刁不遇将右翼削成了骨架。

    紧接着,再经圣灵分身这么一吓,胆都快被吓破了,最终,死在了分身的天罚之光下,可谓是死的最憋屈的妖王了。

    圣灵分身叹息地正是这鹰王有些不完整的尸身,如果完整的话,价值可能还得高上那么一两成。

    妖王全身都是宝,就拿这鹰王来说,最有价值的自然是它的妖丹,直接吞了有些可惜,最好是拿来炼丹。

    其它的,比如羽毛可以用来打造羽箭,用妖王羽毛打造的羽箭,那绝对是一种天价的奢侈品,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

    妖骨能用来铸造兵器,五脏六腑可以入药,妖王之血也可以用于制作朱砂,墨汁。

    朱砂自然是拿来制作符篆的,自不用多说。

    而蕴含妖王之血的墨汁对于儒家弟子来说,亦是一件宝物,通常大儒书写文章时,都会用上顶尖的墨汁,那样文章所蕴含的威力往往会增强一些。

    笔、墨、纸、砚,被读书人称为文房四宝,自然有它们特殊的地方。

    稍有讲究的儒家弟子每每作诗,写文章都会焚香沐浴,三跪九叩,这不仅是对圣人,对知识报以尊敬和虔诚,也是为了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再不济点,文房四宝也要准备齐全吧?

    像林虎那样随意拿支笔就写的读书人是很少的,要是被那些古板一些的老学究看见了,说不定还得呵斥他一番呢!

    当然了,林虎也不是不想那样,低级的文房四宝他看不上,对他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而高级的,咳咳,他又买不起。

    文房四宝中,他也就拥有一个笔吧,然而,九爷不好见光,这不光是因为它卖相太破太旧,还有其他别的原因。

    说实在的,林虎身上的那些资源也就勉强够他自己修炼所用,至少不需要像那些弟子一样整天为了修炼资源跑动跑西。

    学院在这一点还是挺开明的,有多大贡献就享受多少资源,不会特地为某个人开小灶,想要钱,自己赚去吧!

    因而,林虎要是想发财,说不得以后还得想法子倒卖点小说中的珍奇异宝。

    正是过惯了那种“拮据”的日子,使得圣灵分身在看到有不少血液从鹰王的身上落到地上,形成了一汪小水潭后,顿时就肉痛不已,赶紧将其收了起来。

    再将鹰王尸身收起来后,圣灵分身又将目光投向了空间中的其他物品,首先入眼的,是一座由中品灵晶组成的小山。

    用神识一扫,好家伙,足足两千多万枚,这个数量相对于真君来说,自是普普通通,可对于圣灵分身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要知道,本体那儿,如今揣着的中品灵晶可就剩下一万不到了。

    灵晶小山周围,则是数十万枚上品灵晶极品灵晶以及大批叫不上名字的灵药灵材。

    这也正常,鹰王本身就是妖族,身上有着大量的灵药不足为奇,总的来说,鹰王在妖王里面还是比较穷的。

    毕竟,鹰王没有什么背景,从一头普通的金羽鹰进化到如今这个地步已是万幸,便是有财富估计也消耗的差不多了,还能奢求什么呢?

    然而,当然圣灵分身将目光投入空间中那少数的基本书籍时,顿时就发出了一声惊疑。

    那是一本土黄色的书籍,旧的不像样子,可要仔细看的话,竟隐隐透射出一缕红光。

    为什么我会有种眼熟的感觉?圣灵分身心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