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这个比较二

凯斯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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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伯阳抹了一阵眼睛之后,就也不哭了,拉着朱军,随着周韬父女又往周家老宅走了。

    老宅还是老宅,大门进去、影壁绕过,背后头就已经放了一张四仙桌。

    这四仙桌上摆了一碟子花生米、一碟子熟牛肉、一碟子猪腰、一碟子鸭脖鸭掌,曰月村里虽然穷困了些,但周韬这地主之谊尽地当然不能寒碜,这些菜摆着还都满满当当,就连酒都摆了大大的两瓶,黄的是正宗绍兴花雕,白的是堂堂泸州大曲,只可惜酒盅只有两副。

    但在主客入座之前,酒盅就又多了一副,筷子也是多了一副,周素桃可是懂事,一看桌上缺了一副碗筷,进宅门之后就跑进屋里又拿了一副碗筷出来。

    既已入座,主人周韬可就大方,示手就问:“小楚、小朱,你们想喝个什么酒?绍兴花雕、泸州大曲,这些酒都是我哥,也就是你们镇上副镇长周斌以前在其他地方当副镇长的时候带回来的。我平曰里舍不得喝,正好你们赶来,就当接风的酒吧!”

    楚伯阳可并不是个酒鬼,虽然能喝点酒,却也不好这口。本想说哪种酒都无妨,却忽然见那朱军毫不客气将手伸出,握住了绍兴花雕,自个儿拿来就开了瓶盖,大大咧咧站起来,就给周韬倒酒了!

    这朱军一边倒酒,还在那一边说着:“花雕、大曲,它都是名酒,也都是好酒,不过周叔,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选黄酒花雕,而不是白酒大曲?”

    这里面门道,周韬可是不知,别说周韬,就算是楚伯阳,他也不明白,所以两人都在摇头。

    朱军顾自笑笑,也不说话,给楚伯阳也倒满酒,再自己满杯之后,才坐下说:“花雕酒就是女儿红,其实还是状元红,这三个名字,其实就是同一种酒,都叫做女儿酒。”

    “嘿!女儿酒我倒是听过!”周韬双眼顿时发亮,“据说古时候,绍兴城家家都酿酒,谁家里头生了女儿,就选一坛子最好的黄酒埋到地下,等女儿出嫁那天再挖出来,那时候酒香四溢,喜宴就更加热烈了!”

    朱军连忙就竖起大拇指来,顺便还叼了一块牛肉,一边嚼着一边说:“周叔,您真聪明!”

    “那是!”谁被人夸聪明,自然都是高兴的,周韬听了朱军夸赞,连连向朱军敬酒,两人你来我往,竟然把楚伯阳丢在了一边。

    楚伯阳也没不高兴了,只是他还不知道朱军选了花雕酒里头的名堂,说道:“可你还是没交代,到底为的什么选的花雕酒?”

    朱军方是刚跟周韬碰了杯,一口酒卡在喉咙里,被楚伯阳一问,他脖子便是一哽,顿时猛烈咳嗽起来,酒从嘴巴、鼻子里直倒灌出来。

    楚伯阳和周韬两人一下子看傻了!

    这可是尴尬,朱军连忙用手擦鼻子嘴巴,却不想手脚一乱,又碰翻了自己的酒盅,酒盅里酒虽然不多,却还是倒在了朱军的裤子上,位置还是偏中间的部位,而筷子,当然也掉落在地。

    朱军忙不过来,一手抓着自己下体部位,人又蹲下去捡筷子,谁知刚要起身,就因为平衡有些受扰,“啪啦”一声就滚到了桌子底下去了。

    楚伯阳脸色已经黑了下来,不单单是因为朱军这厮这副模样尽丢他的脸面,还因为此时朱军从桌子底下,伸手就向他抓来,抓来的部位,无疑也是楚伯阳的裤裆部位!

    男人的这个部位,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乱抓的,也是正当防卫,楚伯阳抬起一脚,直接朝着朱军的脸踹了过去。

    “啊!”只听一声凄厉惨叫,朱军终于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只是去势不减,直接一头撞上了周韬背后的影壁上。

    好半天,朱军才从地上爬了起来。

    周韬的脸色很不好看,虽然不像楚伯阳那样一会儿铁青、一会儿黑紫,但他的表情也显然有些凝重,不过朱军的脸色可是好看了!

    朱军的脸色当然好看,之前在周家老宅外,朱军就已经被周家人打成猪头模样,现下在桌子底下翻滚之后,就真的像是一位谪仙——天蓬元帅猪八戒!

    虽说《西游记》里喜欢猪八戒的女人没有,但现实里,恐怕女生们除了喜欢唐僧之外,对猪八戒也是格外欢喜吧!没有其他原因,至少他可爱!

    可是楚伯阳和周韬却都是男人,男人喜欢的是孙悟空,或者女妖怪们。

    所以,朱军的这副表情,可不讨好这两个男人,两个男人的脸色才会那么难看。

    可朱军却像是看不出来楚伯阳和周韬的表情,他还乐呵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之后,用一种神秘的口吻对两人说:“你们猜,我刚刚在地上捡到了什么?”

    “捡到了什么?”楚伯阳和周韬两人的表情又变了,变得有些惊讶。

    楚伯阳马上就去瞧周韬,可周韬也在瞧楚伯阳。

    这里明明是周韬的家,周韬的家里能找到什么?周韬不知道,所以他像是询问楚伯阳一样在看着楚伯阳,就像这里不是周家老宅,而是楚家老宅。

    然后两人都摇了头,真的是谁都不知道。

    朱军却失望了,他重重地叹出一口气,然后慢慢伸出手,表情凝重,说道:“我……捡到了我的筷子!”

    手张开,确实是一双筷子,还占了泥土的筷子。

    楚伯阳和周韬竟然都像是极具涵养的绅士一样,谁都没有说半句话,谁都没有做一些不雅的举动,实在是无语。

    气氛有点冷。周韬毕竟是主人,他总不能奚落作为客人的朱军吧?何况朱军还是镇上派下来的人。

    楚伯阳瞧见了周韬尴尬的表情,有心给周韬热热场,就说:“小朱啊,我突然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朱军刚刚正在得意,一边得意一边在用袖子把筷子上的泥土给擦掉,还顺便用花雕在洗筷子,他当然听见了楚伯阳的话:“你是不是还想问我为什么选花雕酒而不选大曲?我告诉你……”

    “不是。”朱军的话还没说完,楚伯阳就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楚伯阳已经不想知道他为什么选花雕而不选大曲了,他只是在问自己的问题,“我问你,你说,猴子和猩猩爬上椰子树摘香蕉,谁摘得最快?”

    “当然是猴子了!”朱军不假思索地回答,还沾沾自喜,用已经清洗了的筷子直接夹了一截鸭脖,塞到自己的嘴巴里。

    然后楚伯阳就没话说了,他只能去看周韬。

    周韬可老实了,他连忙拿起那一碟鸭脖,热情地放到朱军面前,说:“来,小朱,你喜欢吃鸭脖,我就把它放你面前,你慢慢吃!”

    “嘿!我就说周叔人最好,果然不错!那这碟鸭脖就归我了!”朱军边说,还边伸出手抱住鸭脖,生怕周韬反悔,再把鸭脖要回去。

    周韬摆出来一副慈祥的笑脸,转过脑袋,若有所思对楚伯阳说:“小楚啊,你刚才问啥?”

    “哦,我是问,猴子和猩猩爬上椰子树摘香蕉,谁摘得最快。”楚伯阳很认真地说着,一边说,一边还将手伸过去,跟周韬两人,同时将桌上的三碟菜往开了移。

    等到确认大概安全的位置,周韬才重重地叹出口气,对楚伯阳说:“小楚,咱们山村没见过椰子,但我也知道,香蕉是长在香蕉树上的!”

    楚伯阳顿时热泪盈眶,一把握住周韬的双手,咬着牙喊出了三个字:“周主任!”

    千言万语,最后仅仅汇成了三个字。

    楚伯阳和周韬同时举起酒盅,互相碰杯,想把眼泪和酒一起喝进肚子里,可他们的嘴唇还没碰到酒,朱军又大吼一声:“停!我也要碰杯!”

    朱军已经把自己的酒盅也送过来了,可楚伯阳和周韬敢跟他碰杯?

    楚伯阳连忙伸手拦住朱军,再一指桌上放着的大曲,说:“你……不如用这个?”

    朱军瞧了眼大曲,二话没说,动手就拆了开来,还当真就一碰楚伯阳和周韬的杯,再一举,瓶口堵着嘴巴,喝水一样猛灌两口。

    白酒入肚,朱军脸上露出一抹微笑:“爽!”然后就听“啪”一声,朱军就倒下了。

    楚伯阳尴尬地站起来,他想不管朱军,却不能不管,只能蹲下身子,将他扶起。再抬头看天,天色已经晚了。

    “周主任!”这一声喊,楚伯阳的眼眶里终于没有了眼泪,但他还是叹气了,“唉,给您添麻烦了,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去了。”

    话才说完,只听“吱”一声,一扇屋门打开,周素桃竟然跑了出来。

    “楚大哥,我……我送你回去吧!”周素桃腆着脸,有些害羞地看着楚伯阳,幸好天色不错,将她的脸色遮住。

    楚伯阳刚想要拒绝,可周韬却先说了话:“小楚啊,村里素桃熟,你今天才来,就让她送你回去吧,村里的夜路你总没走过的。”

    “嗯!”周素桃不说话,却和着周韬用力地点头。

    楚伯阳稍想了会,也就点了点头:“行吧,那我们就走吧!”

    说完,便是扶着朱军,往周家老宅外走了,而那朱军,却还在挥着自己的手,高声喊:“猴子!猴子上椰树摘香蕉!我没醉……”;